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3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2年度分红方案后调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的公告 2013-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2年的分红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7,633,38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12年度分红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4月18日,红利发放日与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4月19日。目前公司2012年度分红方案已实施完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第十七次会议和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该等议案,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 一、发行底价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发行价格不低于6.75元/股。 公司目前已实施完成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2013年4月19日进行除息。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相应地由不低于6.75元/股调整为不低于6.55元/股。 二、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除权除息事宜,董事会将按有关规定调整发行数量及发行底价。 特此公告。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7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