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3年8月28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3-39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于2013年8月26日下午3点在贵阳国际生态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梅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公告如下:

关于核实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为核实公司激励对象相关情况是否符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确认,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在职人员,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与股东大会批准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3-37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于2013年8月26日下午2:00以现场方式在贵阳国际生态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22日以电话或电邮方式通知各位公司董事。应参加会议董事12人,亲自出席及授权出席董事12名。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公告如下: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事项,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公告《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3-38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和股东大会授权,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确定2013年8月26日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权日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以下简称授予日),向6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560万份股票期权与89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己履行的相应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本计划采用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其股票来源为中天城投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4,900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3.83%。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92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3,560万份股票期权,预留36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980万份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890万份限制性股票,预留90万份限制性股票。每份限制性股票在满足获授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获授价格获授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预留部分的授予由董事会提出,监事会核实,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后,公司在指定网站对包括激励份额、激励对象职务、授予价格等详细内容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后,按本计划的约定进行一次性授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7.28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46元。

(二)己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13年7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同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己经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

2013年8月16日,公司2013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草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获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股权激励获授的条件为:

(一)中天城投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三)个人绩效考核条件: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等级,在授予日的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等级须达到《考核办法》合格以上。

董事会通过仔细核查、审核,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任一情况,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己成就。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己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己于2013年7月19日披露的《中天城投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不存在差异。

四、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价格

(一)本次股权激励股票来源为中天城投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二)授予日:2013年8月26日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单位:万股)

序号姓名职位名称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合计占公告日总股本的比例
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万股)占本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占本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比例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本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本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比例
1张智董事兼执行总裁380.009.694%0.297%95.009.694%0.074%0.371%
2石维国副董事长211.205.388%0.165%52.805.388%0.041%0.206%
3李凯董事兼执行副总裁168.804.306%0.132%42.204.306%0.033%0.165%
4吴道永董事兼执行副总裁155.203.959%0.121%38.803.959%0.030%0.152%
5林云董事兼执行副总裁155.203.959%0.121%38.803.959%0.030%0.152%
6何志良财务负责人140.803.592%0.110%35.203.592%0.028%0.138%
7李俊执行副总裁112.002.857%0.088%28.002.857%0.022%0.109%
8余莲萍执行副总裁98.402.510%0.077%24.602.510%0.019%0.096%
9谭忠游董事会秘书98.402.510%0.077%24.602.510%0.019%0.096%
10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管理人员及其他(55人)2,040.0052.041%1.595%510.0052.041%0.399%1.994%
合计3,560.0090.816%2.784%890.0090.816%0.696%3.480%

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

五、本次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将对公司今后几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选择Black-Scholes 模型于首次期权授予日对授予的3560万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授予日股票价格与授予价格之差按无风险报酬率折现的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3年8月26日,根据授予日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分别确认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

经测算,预计未来四年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11,096.08万元,在2013年-2016年成本分摊情况如下表所示:

年度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 年合计
各年摊销总成本5,449.043,099.431,762.20785.4111,096.08

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其他

(一)本次激励对象行权资金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得的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二)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以自筹方式解决,按规定自行缴纳。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2、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3年8月26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受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权日为2013年8月26日,并同意64名激励对象获授3560万份股票期权,890万份限制性股票。

八、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意见

为核实公司激励对象相关情况是否符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确认,监事会认为:

“1、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在职人员,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与股东大会批准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九、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中天城投本次向64名激励对象授予3560万份股票期权和890万份限制性股票的批准与授权、授予日的确定程序、授予条件成就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1-3号》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合法、有效。

十、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凯文律证字[2013]AN092-2号)。

特此公告。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344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信 托
   第A007版:基 金
   第A008版:评 论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公 司
   第A011版:公 司
   第A012版:理 论
   第A013版:指数分化下的A股市场
   第A014版:动 向
   第A015版:期 货
   第A016版:个 股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行 情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第B141版:信息披露
   第B142版:信息披露
   第B143版:信息披露
   第B144版:信息披露
   第B145版:信息披露
   第B146版:信息披露
   第B147版:信息披露
   第B148版:信息披露
   第B149版:信息披露
   第B150版:信息披露
   第B151版:信息披露
   第B152版:信息披露
   第B153版:信息披露
   第B154版:信息披露
   第B155版:信息披露
   第B156版:信息披露
   第B157版:信息披露
   第B158版:信息披露
   第B159版:信息披露
   第B160版:信息披露
   第B161版:信息披露
   第B162版:信息披露
   第B163版:信息披露
   第B164版:信息披露
   第B165版:信息披露
   第B166版:信息披露
   第B167版:信息披露
   第B168版:信息披露
   第B169版:信息披露
   第B170版:信息披露
   第B171版:信息披露
   第B172版:信息披露
   第B173版:信息披露
   第B174版:信息披露
   第B175版:信息披露
   第B176版:信息披露
   第B177版:信息披露
   第B178版:信息披露
   第B179版:信息披露
   第B180版:信息披露
   第B181版:信息披露
   第B182版:信息披露
   第B183版:信息披露
   第B184版:信息披露
   第B185版:信息披露
   第B186版:信息披露
   第B187版:信息披露
   第B188版:信息披露
   第B189版:信息披露
   第B190版:信息披露
   第B191版:信息披露
   第B192版:信息披露
   第B193版:信息披露
   第B194版:信息披露
   第B195版:信息披露
   第B196版:信息披露
   第B197版:信息披露
   第B198版:信息披露
   第B199版:信息披露
   第B200版:信息披露
   第B201版:信息披露
   第B202版:信息披露
   第B203版:信息披露
   第B204版:信息披露
   第B205版:信息披露
   第B206版:信息披露
   第B207版:信息披露
   第B208版:信息披露
   第B209版:信息披露
   第B210版:信息披露
   第B211版:信息披露
   第B212版:信息披露
   第B213版:信息披露
   第B214版:信息披露
   第B215版:信息披露
   第B216版:信息披露
   第B217版:信息披露
   第B218版:信息披露
   第B219版:信息披露
   第B220版:信息披露
   第B221版:信息披露
   第B222版:信息披露
   第B223版:信息披露
   第B224版:信息披露
   第B225版:信息披露
   第B226版:信息披露
   第B227版:信息披露
   第B228版:信息披露
   第B229版:信息披露
   第B230版:信息披露
   第B231版:信息披露
   第B232版:信息披露
   第B233版:信息披露
   第B234版:信息披露
   第B235版:信息披露
   第B236版:信息披露
   第B237版:信息披露
   第B238版:信息披露
   第B239版:信息披露
   第B240版:信息披露
   第B241版:信息披露
   第B242版:信息披露
   第B243版:信息披露
   第B244版:信息披露
   第B245版:信息披露
   第B246版:信息披露
   第B247版:信息披露
   第B248版:信息披露
   第B249版:信息披露
   第B250版:信息披露
   第B251版:信息披露
   第B252版:信息披露
   第B253版:信息披露
   第B254版:信息披露
   第B255版:信息披露
   第B256版:信息披露
   第B257版:信息披露
   第B258版:信息披露
   第B259版:信息披露
   第B260版:信息披露
   第B261版:信息披露
   第B262版:信息披露
   第B263版:信息披露
   第B264版:信息披露
   第B265版:信息披露
   第B266版:信息披露
   第B267版:信息披露
   第B268版:信息披露
   第B269版:信息披露
   第B270版:信息披露
   第B271版:信息披露
   第B272版:信息披露
   第B273版:信息披露
   第B274版:信息披露
   第B275版:信息披露
   第B276版:信息披露
   第B277版:信息披露
   第B278版:信息披露
   第B279版:信息披露
   第B280版:信息披露
   第B281版:信息披露
   第B282版:信息披露
   第B283版:信息披露
   第B284版:信息披露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起点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的公告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华宝兴业标普石油天然气上游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因美国主要交易所休市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致行动人继承股份过户手续进展情况及其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8-28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