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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3-06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网络传闻及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2013-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8月24日,网名“天地侠影”利用博客、微博、论坛、股吧等网络载体发布《广汇能源:曲线买卖自家股票 涉嫌严重违规》等文章; ●8月25日至8月27日,《投资快报》、财经网、网易财经、人民网-财经频道、北青网、《现代快报》等多家媒体相继引用上述文章观点,发表质疑公司的负面文章; ● 针对上述网络传闻及相关报道内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进行核查并予以披露,经公司核实后确认:上述文章内容与事实不符并存在重大差异。 一、 传闻简述 8月24日,网名“天地侠影”利用博客、微博、论坛、股吧等网络载体发布《广汇能源:曲线买卖自家股票 涉嫌严重违规》、《广汇,通过张建国,自己疯炒自己股票》等文章; 8月25日至8月27日,《投资快报》、财经网、网易财经、人民网-财经频道、北青网、《现代快报》等多家媒体相继引用上述文章观点,发表质疑公司的负面文章,并被多家媒体进行转载,内容均为质疑公司自然人股东身份,影射公司通过委托贷款给第三方,涉嫌违规炒作自身股票等推测性言论。 二、澄清声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针对上述网络传闻及媒体报道内容,与相关各方进行了查询与核实,在调查过程中得到各委托贷款方的大力支持与配合,现将相关情况澄清如下: (一)、公司委托贷款方基本情况 1、乌鲁木齐市亿路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8日,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商务信息咨询,社会经济咨询,会展服务,房屋租赁;法定代表人张生强;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查询,截至2013年6月30日,张生强本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2、新疆建铭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建铭”):成立于2010年9月21日,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法定代表人张建国,持有新疆建铭股权95%;经向中登上海分公司查询,截至2013年6月30日,张建国本人持有公司股票53,212,7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 3、新疆鑫盛通石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28日,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颁发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资质证书以及其核定的经营期限为准):甲苯、易燃液体的批发零售。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石油制品(成品油除外)、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机电产品(专项除外)、仪器仪表、塑料制品、金属材料(稀贵金属除外)、建筑材料、皮棉、农副产品(专项除外)、土产、货物运输信息服务。货物的搬运、装卸。商务信息、技术的咨询服务。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进出口项目除外)。化肥的零售;法定代表人邴风兰;经向中登上海分公司查询,截至2013年6月30日,邴风兰本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4、新疆盛景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景汇通”):成立于2012年4月17日,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企业管理服务,投资业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法定代表人张建国,持有盛景汇通股权95%;经向中登上海分公司查询,截至2013年6月30日,张建国本人持有公司股票53,212,7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 经查询核实后确认,新疆建铭法定代表人与盛景汇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张建国。新疆建铭与盛景汇通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相关委托贷款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张建国个人买入公司股票属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长期看好及正常投资行为。 (二)、新疆建铭借款及资金使用情况 经与新疆建铭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问询核实,相关借款及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新疆建铭于2012年1月10日及2012年1月17日向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液化天然气公司”)分别借款1.5亿元及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12个月,两笔借款共计2亿元,主要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其中用于支付公司财务咨询费用及借款利息等日常费用1300万元,支付给新疆建铭下属典当公司用于正常典当放款业务17700万元,其他公司及自然人客户借款1000万元。以上对外借款到期后新疆建铭已全部收回,并于2012年12月10日偿还广汇液化天然气公司,该笔委托贷款业务已结清。 新疆建铭于2013年1月10日向我公司借款1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11个月,主要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其中550万元支付财务咨询费用,9450万元支付给自然人客户借款业务。2013年7月22日我公司财务通知新疆建铭,因启动《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需要提前收回此笔委托贷款,新疆建铭已于当日使用自有资金提前还款。 (三)、盛景汇通借款及资金使用情况 经与新疆盛景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问询核实,相关借款及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盛景汇通于2012年12月13日向广汇液化天然气公司借款1.5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12个月,主要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其中用于支付公司财务咨询费用及借款利息1450万元,用于支付新发融资担保公司借款1亿元,支付自然人客户借款业务3550万元。盛景汇通于2012年12月26日向广汇液化天然气公司借款5000万元,全部支付自然人客户借款业务。 2013年7月22日我公司财务通知盛景汇通,因启动《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需要提前收回此二笔委托贷款,盛景汇通已于2013年7月23日、25日使用自有资金分二次提前还款。 以上涉及新疆建铭及盛景汇通支付自然人客户的借款业务,相关明细资料已由上述单位提供,经查询借款范围均不包括张建国先生本人及亲属在内,我公司已将相关资料提交监管机构报备。 (四)、张建国先生个人证券账户交易情况 张建国先生个人证券帐户开立时间为2008年11月12日,2011年12月31日以前均不持有广汇能源的股票,其个人帐户交易情况如下:
经查询宏源证券信用担保户下张建国先生个人帐户资金对账单,明确显示:自2013年6月1日至公告发布日,该帐户无任何资金转出记录。 (五)新疆万财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新疆万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财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万财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初始注册资金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建国,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万财公司于2010年8月参与了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原新疆第九运输公司土地挂牌竞买,获得了挂牌号分别为2009—C—089—1、2009—C—089—2号的两宗商业、住宅用地,土地出让金及职工安置、危房改造等各项前置性费用支出共计人民币55594万元。该宗地建设用地总面积为594.8亩(39.65万平方米),用于“莱茵庄园”项目的开发建设。 该项目为2011年乌鲁木齐市最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计开发规模为70万平方米,将聚合近2万城市人口。因项目定位较高,建设规模较大,需安置原厂职工近千人,后续资金需求量大,2010年12月,经万财公司原股东与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双方协商,由广汇集团对万财公司增资扩股,保留张建国本人29.7%的股权,按照股权占比分配收益,共同合作开发莱茵庄园项目。增资扩股后万财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广汇集团持股70%,个人股东----张建国持股29.7%,个人股东----聂培新持股0.3%。 2011年4月,经全体股东同意,个人股东---张建国将其持有的万财公司29.7%的股份全部转让给新疆建铭,其余股权结构及金额均未发生变化。 2012年7月,广汇集团与万财公司少数股东聂培新(持有万财公司0.3%股权)、新疆建铭(持有万财公司29.7%股权)签订股权收购协议,收购少数股东所拥有万财公司的30%股权,收购价款为3.3 亿元。截至目前,万财公司注册资金81481.49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55%,广汇集团持股45%。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经披露的公开信息外,不存在任何根据相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相关规定应予以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针对一段时间以来某些个人利用网络虚拟身份,屡屡凭借主观臆断对公司进行的恶意评判和谣言惑众行为,已对本公司的声誉和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公司已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维护上市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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