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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3-39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 (1)201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227.18万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684.46万元,同比增长25.40%,主营业务毛利率17.38%,较去年同期毛利率15.81%上升1.57%。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来源和利润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 2013年上半年,生产复合肥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氮、磷、钾市场价格持续下行,公司产品相应调低售价;面对市场价格下行,渠道和用户降低持仓的不利局面,公司在加强营销渠道建设,和提升用户服务,推动销量的同时,严格控制库存,加快存货周转速度,另一方面,公司生产车间管理引进“公司模利”管控方法,降低产品成本取得成效,报告期内公司在增加产品销量的同时,产品毛利率同比有所提升。由于芭田产品品牌在复合肥市场有较高的知名度,同时,优化营销渠道服务,通过产品创新、营销策略创新,激发了员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推动了产品成本的降低和费用的下降,使公司效益同比有所提升,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毛利率和归母公司净利润同比有所提高。 (2)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分析 2013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232,270.23万元,较去年同期185,773.72万元增加46,496.51万元,同比增长25.0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发行公司债券,发债资金到位所致,债券的成功发行为公司的未来发展提供了较为充足的现金流。 2013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684.46万元,同比增长25.40%;但营业收入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行,造成产品售价下降,公司将进一步深化营销管理创新,增加产品销量,提升市场占有率。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培钊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3-43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8月26日上午10:00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送达。本届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2名监事、3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经与会董事的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3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3年8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3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全文详见2013年8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3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部分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公告》全文详见2013年8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2013年8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决议。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3-40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14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芭田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8,700.00万股,发行对象总数为7名,不超过10名,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截至2012年7月3日止,芭田公司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90.00万股,股票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64元,共计募集人民币549,316,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2,312,220.00元,芭田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7,003,780.00元,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2日存入本公司开立在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账号为11005288858114的人民币账户。该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7月3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字[2012]076号”《验资报告》审核。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347.53万元,其中: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以募集资金5,910.2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于2012年7月3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公司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款1,437.28万元。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364.22万元。截止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6,717.07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制度》、《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了《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査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机构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要求,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的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根据2012年8月3日本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或净额的百分之五之间确定)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的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公司负责督促商业银行履行协议。若商业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需终止协议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本公司募投项目“年产60万吨缓释肥及35万台种肥一体播种设备项目”、“灌溉施肥项目-年产10万吨料浆全溶灌溉复合肥、20万吨高塔全溶灌溉复合肥及年推广100万亩灌溉施肥设备项目”、“灌溉施肥项目-年产12万吨粉状水溶性肥项目”及“年产20万吨有机肥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芭田”)和贵港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港芭田”)。 2、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本公司的子公司在报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以不同期限的定期存单方式存储,并及时通知保荐人。本公司、本公司子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四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人。子公司募集资金存单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质押。 2012年8月3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芭田”)、贵港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港芭田”)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星河世纪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201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而且募集资金管理 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3-4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于2013年8月26日上午11:00在公司本部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送达。本公司监事会2名监事参加了会议(监事赖玉珍请假,委托监事姚俊雄代为出席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事项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符合公司经营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需要。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二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3-41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主体及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 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14号"文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700万股新股,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19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931.6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31.22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700.378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大华验字【2012】076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情况及原因 (一)、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情况 为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争取早日投产以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变更情况如下: 1、将“灌溉施肥项目-年产12万吨粉状水溶性肥项目”中的二条线实施主体由贵港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变更为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广西贵港市变更为贵州省瓮安县; 2、将“灌溉施肥项目-年产10万吨料浆全溶灌溉复合肥、20万吨高塔全溶灌溉复合肥及年推广100万亩灌溉施肥设备项目”中的“20万吨高塔全溶灌溉复合肥项目”实施主体由徐州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变更为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徐州市变更为贵州省瓮安县; 3、将“年产60万吨缓释肥及35万台种肥一体播种设备项目”中的“年产60万吨缓释肥项目”实施主体由徐州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变更为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徐州市变更为贵州省瓮安县。
说明:募集资金投资其他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不变。 (二)、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原因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直接原因是基于贵州芭田将为转移后的募投项目提供原材料磷的有效保供,从而降低物流和生产成本。 三、本次项目调整所存在的风险、对策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变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主要内容,在不影响项目实施目标的情况下,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展,有利于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实施主体及地点后相关产能仍能够按照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披露的计划投产。因此,本次实施主体及地点的变更对募投项目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且有利于公司及时发挥募集资金效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符合公司经营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需要。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芭田股份本次变更后,新的实施地点将更靠近磷矿资源,有利于降低原材料及物流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芭田股份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3、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能实施;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芭田股份实施上述事项。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3-42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13年9月13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粤兴二道10号7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 4、会议时间:2013年9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 5、出席对象: (1)于2013年9月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提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8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委托授权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3年9月12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粤兴二道10号7楼公司证券法律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粤兴二道10号 2、邮政编码:518057 3、会议联系电话:0755-26951598 4、会议联系传真:0755-26584355 5、联系人:熊小菊 周莉娜 六、其他事项 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
注: 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三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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