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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3-058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在稳定发展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继续调整优化业务结构,集中资源做强、做大、做优主营液化石油气业务(以下简称“LPG”),加快LPG深加工项目的建设,积极推进公司产业升级和战略转型。上半年,公司各项业务发展良好,主营业务液化石油气的销售相对稳定,化工仓储业务保持增长,终端业务增长明显,LPG深加工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2013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88,410.42万元,比上年增长4.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54.05万元,比上年增长29.66%;基本每股收益0.042元。 一、主要财务成果 2013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数据见下表:
二、主营业务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性业务包括:液化石油气销售业务、液体化工仓储业务、汽车加气业务和液化石油气钢瓶零售业务。同时,有张家港和宁波两个LPG深加工项目在建。具体情况如下: (1)液化石油气销售业务 公司凭借多年LPG贸易经验,面对复杂的国内国际形势,采用灵活多变的经营策略,取得了可喜的经营成果。国内市场上,随着国内大量LPG加工产业的崛起,LPG在化工领域的需求增长强劲,造成了国内LPG供应偏紧的态势。同时,国际和国内天然气价格偏差不合理,国家为理顺天然气定价机制也减弱了对天然气的支持力度,国内天然气价格上涨,对LPG的替代作用减弱。为此,公司一是抢抓机遇,采用更加灵活有效的销售策略,适时加大出货力度,实现了国内销售量的大幅增长。二是加强与华南二级码头客户的合作,加大水运销售力度,拓展了公司在福建、广东等地区的销售渠道,积聚了发展后劲。三是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交流,树立了公司的良好形象,新增客户数大量增加。 国际市场上,公司以新加坡国际贸易公司为平台,充分发挥公司国际采购渠道、银行授信资源、“第一港”码头条件、仓储能力、保税资格及国际成本锁定等优势,在保障国内市场销售的基础上,大力拓展国际贸易业务。一是进一步巩固公司在亚太区域的国际贸易商地位,由于上半年国际价格偏弱,因此,国际销售收入略低于去年同期;二是强化市场研究力量,充分利用国际期货市场,较好的开展成本锁定业务。截止2013年6月30日,浮动盈利约112.26万美元。很好的体现了锁定采购成本的功能,降低了现货采购成本。三是积极拓展澳洲,北美等采购渠道,通过远期FOB长约等方式锁定丙烷资源,为丙烷脱氢项目提供坚实的原料供应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液化气销售收入 268,226.78万元,同比减少2.03%,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93%。其中:国内销售实现销售收入153,918.14万元,国际贸易实现销售收入114,308.64万元。 (2)液体化工仓储业务 上半年,国内经济形势扑朔迷离,贸易商对后市的看法分歧较大,除苯乙烯价格一直在高位运行外,其他品种价格震荡较大。在仓储量上表现为苯乙烯因价格高,贸易商情绪谨慎而处低位,其他化工品因价格波动大,仓储量也呈现宽幅震荡的格局。对此,公司一是不断强化客户沟通,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客户忠诚度;二是从公司仓储特点出发,紧抓二甲苯、苯乙烯等优势品种市场的开拓,巩固了公司的市场定位。三是积极通过代理开证业务带动仓储业务的增长。上半年,液体化工品到货量近30万吨,实现仓储收入2,351.24万元,同比增长7.61%。 (3)汽车加气业务 上半年,公司已经运营及管理的有9个站点,其中:上海4座(控股2个座、参股1座、托管1座;);南通2座(租赁1座、合资1座);昆山1座(合资);张家港1座(租赁)、大丰1座(合资)。经营策略上公司继续加大出租车的改装量,对使用LPG的车辆实行多种形式的优惠,提高维保服务质量,促进了LPG车辆的增加。同时继续推进在建加气站项目的建设,其中青阳、阜宁和海安已经进入各单项验收和全面验收的阶段。上半年汽车加气实现销售量7,224.58吨,销售收入5,118.58万元,同比增长157.01%。 (4)液化石油气钢瓶零售业务 经过2011年的市场整合和2012年的市场开发,公司现有运营中的三级站4个,包括浙江临海市大田白竹液化气站、苏州优洁能液化气站、无锡百地年液化气站、大丰东华液化气站(混合站)。2013年上半年钢瓶零售市场主营商品供应价格呈现逐步下行至相对平稳的态势,而销售价格则相对稳定,毛利水平较为理想。依靠出色的成本控制能力和完善的销售网络,凭借公司的高端品牌形象,公司利用良好的市场环境,做好日常经营管理,注重细节管理,相比去年同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巩固了市场地位。报告期内,公司钢瓶零售业务实现销售量9,040.21吨,实现销售收入6,163.35万元,同比增长11.23%。 三、重大事项进展 (1)报告期内,为顺应国际能源利用向“轻石油”时代发展的趋势,公司继续加大对LPG深加工项目的投资力度,有关项目的投资、建设和审批等各项工作均在按照计划积极有序的推进。一是以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为主体的“120万吨丙烷脱氢项目”第一期建设顺利进行,主装置、工艺工程类的安装工程施工建设已全面展开,预计项目将按期完成机械竣工;二以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为主体的“40万吨聚丙烯项目”,各项建设全面开展,预计可以与丙烯项目保持基本同步;三是以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为主体的132 万吨/年丙烷脱氢制丙烯装置(一期66 万吨/年)、40 万吨/年聚丙烯装置项目前期筹备工作完成,有关的“三评”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土地选址和受让工作也已完成,项目设计、核心设备采购等事项正在按照计划进行,前期基础土建、配套工程等建设施工已经展开。 (2)为保障宁波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2013年上半年,公司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1,900万元用于宁波LPG深加工项目,同时补充流动资金,优化融资结构,目前增发工作正在按程序正常审核之中。 四、下半年工作展望 下半年公司将狠抓落实,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继续努力,确保完成2013年的计划目标,早日实现战略转型。 1. 紧抓原有业务不放松,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保持液化气销售,化工仓储,国际贸易和汽车加气、钢瓶零售等各业务板块的良好发展势头,确保2013年全面目标的实现,为公司在页岩气资源深加工领域的扩张提供坚实的业绩保障。 2. 全力推进宁波和张家港两个LPG深加工项目的建设,统筹做好采购、工程建设、技术培训和团队建设等工作,稳扎稳打,保质保量,确保项目按计划建成投产。同时,完成与下游产业项目的对接,确保项目投产后的市场供需衔接。 3. 加强内部管理,优化组织架构,完善内部控制,持续强化安全管理,提升公司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使公司治理的完善与企业转型扩张的实践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4. 积极开展页岩气综合利用的技术、市场研究,筹划页岩气的全面综合利用规划,将根据市场、资源状况,利用最先进的技术工艺,在现有丙烷资源利用的基础上,稳步推进甲烷、乙烷、丁烷资源的综合利用项目。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上海攀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4月进行了转让,本年度合并其2013年1-4月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如东百地年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4月进行了清算,本年度合并其2013年1-4月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3-059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8月16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葛春慧监事长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内容详见 2013 年 8 月 28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表决通过公司《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容详见 2013 年 8 月 28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3-057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6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于2013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7人,实际到会7人。会议由董事长周一峰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表决通过《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内容详见2013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表决通过公司《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容详见 2013 年 8 月 28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三、《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业务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东华”)、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汽车”)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原授信额度5.5亿元人民币);公司子公司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东华”)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45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新增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获得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上述额度在获得有关银行审批后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截止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日,除了上述新增综合授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尚在有效期内的各类综合授信额度为67.1亿元,其中:东华能源26亿元,控股子公司41.1亿元。已实际使用额度39.4亿元,其中:东华能源19.2亿元,控股子公司20.2亿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额度)。 四、《关于给予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为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4亿元综合授信(原有额度3亿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获得银行批准之日起两年。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13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五、《关于给予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为子公司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1亿元综合授信(原有额度1亿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获得银行批准之日起两年。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13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六、《关于给予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为子公司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4500万美元综合授信(新增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获得银行批准之日起两年。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13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七、《关于投资设立淮安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汽车加气项目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汽车”)投资设立《淮安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由东华汽车投资300万元,在江苏省淮安市投资设立《淮安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公司拟注册资本300万元,出资比例为100%。 2、同意《淮安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能源的研究、开发(实际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 3、授权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及实际情况的变化修改设立条件并出具相关文件。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八、《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提请召开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2013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3-061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已刊登于2013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2013年9月12日上午:09:00—11:00。 2、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5日 3、召开地点:公司南京管理部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2013年9月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给予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2、《关于给予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3、《关于给予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13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南京市仙林大道徐庄软件园紫气路1号,邮编: 210042 信函登记名称:东华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时间:2013年9月11日9:00-16:30。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会务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陈建政、陈圆圆。 联系电话:025-86819806 传真025-86771090 通讯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徐庄软件园紫气路1号,邮编:210042 (2)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7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1、《关于给予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2、《关于给予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3、《关于给予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件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3-060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东华”)、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汽车”)、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东华”)向有关银行申请的共计5亿元人民币和4500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详细情况如下:
二、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系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成立,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拥有其100%的权益。其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销售(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化工产品的转口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0,885.30万元,总负债78,120.24万元,所有者权益2,765.06 万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9,090.1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356.26 万元,净利润-48.11万元。 2、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系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成立,注册资金 5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拥有其 100%的权益。其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液化气批发、液化气加气站经营(以上凭许可证经营);危险化学品批发(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化工产品、汽车燃气设备、钢材、铜、纺织原料、化纤产品、装潢材料销售、技术咨询服务;汽车能源的研究、开发及相关技术、信息的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46,207.57 万元,总负债 41,400.68万元,所有者权益 4,806.89 万元。2012 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3,946.78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147.81 万元,实现净利润-204.63万元。 3、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成立,注册资金3.6 万新币,为公司设立的专门从事液化石油气国际贸易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 100%的权益。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6,939.69万元,总负债76,793.15万元,所有者权益146.54万元;2012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4,122.97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39.91万元,实现净利润128.2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拟签署的保证协议合同,本次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南京东华、东华汽车、新加坡东华与各债权人银行分别签订的《银行授信协议》、《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项下债权。南京东华项下银行的总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东华汽车项下银行的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新加坡东华项下银行的总金额不超过4500万美元,合计总金额不超过5亿人民币和4500万美元。本次担保的期限为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南京东华、东华汽车、新加坡东华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和4500万美元银行授信担保,以确保其开拓业务发展之需要。公司实际持有被担保公司100%的股权,上述公司资产优良、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 南京东华为公司从事液化气进口、销售的子公司,所担保额度均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的信用证开立、专项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票据等有关经营业务事项,属于正常的经营性业务,资金回笼稳定可靠;东华汽车为公司控股并从事汽车加气和钢瓶零售终端业务的主要子公司,所担保额度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项目前期投资等业务,资金安全和回款均稳定可靠。新加坡东华为公司设立的专门从事液化石油气国际贸易的子公司,所担保额度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的信用证开立等业务,属于正常的经营性业务,资金回笼稳定可靠。 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实际持有被担保公司控股股权,其资产优良、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对内部担保信用的使用和管理等,建立了担保管理制度,以及严格的内部财务控制、审计监督制度;对有关业务的开展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决策、执行流程;对各项业务往来制定了信用评估体系和信用管理制度。为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其担保。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担保事项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对外担保逾期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东华能源为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5.2亿元,东华能源为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0.06亿元,东华能源为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6.9亿元,东华能源为子公司担保金额合计为12.16亿元。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者因此导致的潜在诉讼事项。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均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5亿元人民币和4500万美元的担保尚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成立证明; 3、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成立证明; 4、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证明; 5、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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