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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1 证券简称:中国重汽 公告编号:2013-22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国际经济持续低迷及国内宏观调控政策的双重影响,国内经济增速持续放缓。上半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为20.1%,GDP增速为7.6%,同比均有所下降。受此影响,重卡行业在报告期内呈现出前后波动,错综复杂的形势,竞争较为激烈。 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立足早动手,争主动,大力开展“质量效益提升年”活动,围绕质量和效益提升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同时不断巩固产品结构调整成果,提升网络运行水平,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保持了企业的健康运行。报告期内,公司累计销售汽车40240辆,实现销售收入102.72亿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利润3.2亿元,同比增长205.47%,经营效果明显好于去年。 2013年下半年,面对重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态势,公司将继续主动应对市场变化,在结构调整上下大力气,在改革创新上做好文章。积极完善营销及售后网络建设,加快产品结构调整,继续推进质量效益提升工作,努力提升企业竞争优势,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更正需追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13—23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8月21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2013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由公司董事长于有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后,逐项表决审议以下议案: 1、《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工程机械”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公司章程》作以下修改: 原章程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载重汽车、专用汽车、重型专用车底盘、客车底盘、汽车配件制造、销售;汽车改装、机械加工;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普通货运业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工具制造与销售;钢材的批发业务;汽车专用油(包含润滑脂、齿轮油、发动机油,但燃料油除外)、汽车防冻液的零售业务。 现修订为: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载重汽车、专用汽车、重型专用车底盘、客车底盘、汽车配件制造、销售;汽车改装、机械加工;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普通货运业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工具制造与销售;钢材的批发业务;汽车专用油(包含润滑脂、齿轮油、发动机油,但燃料油除外)、汽车防冻液的零售业务;工程机械。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将提请最近一次的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的原因,鲍红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对鲍红亮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根据总经理于瑞群先生的提名,拟增聘张世山先生、厉宏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各高管人员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签署产品销售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品品系及结构,及时推出市场急需的有针对性的产品,提高公司产品的整体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公司拟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特种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特种车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协议》,今后济南特种车公司的码头牵引车等民用产品将委托我公司进行销售。(详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13-25) 经公司研究认为,济南特种车公司的民用产品从设计、性能以及针对的市场消费群体,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公司目前产品结构上的不足,同时借助我公司完善的营销网络,能够进一步整合营销力量,迅速提升济南特种车公司相关民用产品的销量,在为公司带来合理收益的同时,起到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的效果。 预计2013年本项交易金额在3.6亿元人民币之内。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之前,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特种车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关联方,与公司签订的《产品销售协议》,属于关联交易。为规范该等关联交易,保证交易各方利益,公司与关联方以协议方式对交易事项及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均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关联董事于有德先生、宋其东先生、邹忠厚先生、宋进金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回避表决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将提请最近一次的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具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重汽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公司在重汽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重汽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定于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公司本部第一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文件,公告编号:2013-24)。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高管人员简历 张世山,男,汉族,1960年7月8日出生,中共党员,河北工学院汽车设计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重汽集团河北长征厂设计处设计员、设计科科长,重汽集团销售公司沈阳分公司副经理,重汽集团销售部北京分公司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亚俄部总代表。 张世山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厉宏伟,男,汉族,1967年1月25日出生,中共党员,武汉理工大学汽车设计与制造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济南汽车制造总厂产品处设计员,重汽集团销售公司技术部业务主管,重汽技术中心试制工厂技术质量主管,重汽集团销售部配件中心科长、副经理,重汽集团销售部用户服务中心副经理、经理,重汽集团特种车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厉宏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13—24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9月2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9月22日——2013年9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9月2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9月22日下午15:00——2013年9月23日下午15:00 中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9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6、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庄镇南首公司本部第一会议室 7、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签署〈产品销售协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刊登于2013年8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传真:0531-85587003(自动) 2、登记时间:2013年9月17日9:00—17:00(信函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庄镇南首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50116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有授权委托书)、股权登记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 360951 2、投票简称:重汽投票 3、投票时间:2013年9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对议案进行投票。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如申报价格100元代表总议案,申报价格1.00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方案表达相同意见。每一议案应以相应得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为: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券帐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成功申请,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之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之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B、申请数字证书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证书服务”栏目。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度股东大会投票”。 (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 证书登陆;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3年9月22日15:00—2013年9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张欣、孟现伟。 联系方式:0531-85587586、传真:0531-85587003(自动)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对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表决的指示如下: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权限: 受托日期: 二○一三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13—25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8月26日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特种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特种车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协议》,今后济南特种车公司的码头牵引车等民用产品将委托我公司进行销售。 2.本公司与济南特种车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2013年本项交易金额在3.6亿元人民币之内。 3.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关联董事于有德先生、宋其东先生、邹忠厚先生、宋进金先生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同意该事项。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特种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济兖路583号;法定代表人:刘景贵;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特种汽车、特种设备范围内的内燃牵引车,军用汽车,专用汽车,改装汽车,普通货运。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工程机械及零部件、专用车底盘、汽车零部件;汽车生产技术、工程机械技术咨询。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按照如下原则确定产品价格: 1.如有国家定价,则应执行国家定价; 2.如没有国家定价,则根据市场对标产品的价格水平,在合理考虑销售费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允的价格。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交易的产品销售的数量按双方另行签署的具体产品销售协议和公司的销售订单计划执行。计量单位及方法若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若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按具体供货协议和具体劳务协议约定的标准。 2. 本次交易的有效期限为两年,需经本公司及济南特种车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盖章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且于生效之日起开始执行。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可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品品系及结构,济南特种车的民用产品从设计、性能以及针对的市场消费群体,在一定程度上可弥补公司目前产品结构上的不足,同时借助公司完善的营销网络,能够进一步整合营销力量,迅速提升相关产品的销量,在为本公司带来合理收益的同时,起到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的效果。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在将《关于签署〈产品销售协议〉的议案》提交董事会之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均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与济南特种车公司签署的《产品销售协议》。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任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副总经理张世山先生、厉宏伟先生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各位人士的任职资格与条件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管人员。 二、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对相关情况的了解,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签署〈产品销售协议〉的议案》做如下专项说明: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之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我们认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特种车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关联方,与公司签订的《产品销售协议》,属于关联交易。为规范该等关联交易,保证交易各方利益,公司与关联方以协议方式对交易事项及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均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三、对公司2013年半年度对外担保和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作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对相关情况的了解,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公司累计和2013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做如下专项说明: 截止2013年6月30日,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意见:于长春、侯怀亮、刘荣捷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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