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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5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1,031.81万元,同比增长1.08%;实现利润总额441,189.67万元,同比增长4.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8,490.91万元,同比增长3.5%;实现每股收益3.04元。本报告期内,在白酒行业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的情况下,公司积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实施营销渠道、产品结构等转型调整,市场稳定有序,主营业务收入同比略有增长。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因新增投资而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2013年5月,公司出资316.17万元设立泗阳蓝图酒类运营有限公司。公司自2013年5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012年4月,控股子公司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万港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江苏苏酒实业(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自2013年1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因股权收购而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2013年3月,公司与郧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及谭中月分别签订《关于湖北梨花村酒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297万元的价格受让郧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北梨花村酒业有限公司99%的股权、以3万元的价格受让谭中月持有的湖北梨花村酒业有限公司1%的股权,2013年4月已办理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自2013年4月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因子公司终止经营而减少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宿迁志诚包装服务有限公司2013年4月7日终止经营并进行清算,自2013年4月起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江苏泗阳洋河酒类运营有限公司2013年3月8日终止经营并进行清算,自2013年4月起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无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6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8月27日上午10:00在江苏省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18号,公司南京营运中心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6日以邮件和短信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1名,与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张雨柏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13年8月28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13半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全文及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发表的独立意见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设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信息化工作的管控力度,实现统筹管理、专业分工、信息共享,增设信息部。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7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8月27日上午在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18号公司南京营运中心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亲自出席会议监事5名,与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攀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13半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8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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