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777 证券名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9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在本次会议召开期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8月27日 上午9:00 2.召开地点:苏州市珠江路501号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陈鉴平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6人,出席股东代表股份581008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7.2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581008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票代表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票代表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同意修改的《公司章程》(2013年修订版)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致邦(苏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家德、焦婧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主持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