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13-030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2013-08-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3 年 8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1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3]23号],经公司事后核查,对公司的相关报告作出如下更正: 一、原《201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 3、合并利润报表
更正为: 3、合并利润报表
说明:由于《201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录入疏忽致使财务报告数据与2013年半年度报告数据存在差异。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3年修订)》,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原因发生变化且不影响股东权益金额的,应当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公司于2013年7月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本增加至321000000股,每股收益按最新股本进行计算。 二、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3年修订)》,将2013年半年度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更正披露如下: 1、半年报全文“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二、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更正前: 单位:股
一、更正后: 单位:股
2、半年报摘要“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更正前:
更正后:
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9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