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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8-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3-056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3年8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2013年8月28日(星期三)-8月29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8月29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3年8月28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2013年8月29日(星期四)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技术北区朗山二路海王工业城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局主席张思民先生主持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1,872,1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556%。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代理人)为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1,740,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377%;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为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情况:同意181,872,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局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1,872,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选举张思民先生、张锋先生、刘占军先生、于琳女士、张全礼先生、沈大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选举李罗力先生、吴韬先生、詹伟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1、选举第六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 (1)选举张思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1,741,247股,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1,872,152的99.9280%。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张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1,740,652股,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1,872,152的99.9277%。 表决结果:通过 (3)选举刘占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1,740,652股,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1,872,152的99.9277%。 表决结果:通过 (4)选举于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1,740,652股,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1,872,152的99.9277%。 表决结果:通过 (5)选举张全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1,740,652股,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1,872,152的99.9277%。 表决结果:通过 (6)选举沈大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1,740,652股,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1,872,152的99.9277%。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1)选举李罗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1,740,95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1,872,152的99.9279%。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吴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1,740,652股,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1,872,152的99.9277%。 表决结果:通过 (3)选举詹伟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1,740,652股,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1,872,152的99.9277%。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董事局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1,872,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选举聂志华先生、吕恒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聂志华先生、吕恒新先生将与职工代表大选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冯汉林先生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 1、选举聂志华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81,740,851股,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1,872,152的99.9278%。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吕恒新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81,740,652股,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1,872,152的99.9277%。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1,872,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私募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1,872,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伟东、万斌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3-057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冯汉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冯汉林先生将与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聂志华先生、吕恒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冯汉林先生简历 冯汉林,1966年出生,1989年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高级工程师。曾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天津药物研究院研究人员,为享受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曾获得广东省青年科技标兵、深圳文明市民、鹏城青年功勋计划创造奖章。曾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部研发事业部总监。 冯汉林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0,592股,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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