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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概述 2013年上半年,本集团各主要业务都有良好的表现。从吞吐量来看,油品码头完成油化品吞吐量2,088万吨,同比增长8.4%,其中外进原油1,064.3万吨,同比增长2.7%。集装箱码头完成集装箱吞吐量492.2万TEU,同比增长20.2%。在大连口岸,完成集装箱吞吐量444.2万TEU,同比增长23.4%。汽车码头实现汽车吞吐量159,827辆,同比增长49.2%。矿石码头完成吞吐量1,126.4万吨,同比减少8.5%。杂货码头完成吞吐量1,642.1万吨,同比微增0.6%。散粮码头完成吞吐量408.3万吨,同比增长12.5%。客运滚装码头完成客运吞吐量163.3万人次,同比减少11.3%;完成滚装吞吐量51.7万辆,同比增长15.1%。 整体业绩回顾 2013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87,276,213.09元,比2012年上半年的人民币300,151,325.67元增加87,124,887.42 元,增长29.0%。净利润的增加,主要得益于吞吐量的增加、新增高罐租费率客户、油罐出租率提高、新增资产投入运营等因素对毛利的拉动,投资收益的增加,以及政府补助的取得。 2013年上半年,本集团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8.75分,比2012年上半年的人民币6.78分增长29.0%。 2013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收入为人民币 3,341,276,785.15 元,比2012年上半年的人民币2,048,221,533.54元增长63.1%。港口贸易业务的深入开展使销售收入增加,吞吐量的增加、新增高罐租费率客户、油罐出租率提高、新增资产拉动港口物流业务收入增加。扣除港口贸易业务的影响,收入同比增长8.7%。 2013年上半年,本集团营业成本为人民币2,439,535,143.28元,比2012年上半年的人民币1,229,700,556.79元增长98.4%。营业成本的增加,主要由于港口贸易业务成本随收入同步上升,人工费用的增加,新资产投产后折旧费的增加,费率上调后泊位租赁费用增加等因素的影响。扣除港口贸易业务的影响,营业成本同比增长8.6%。 2013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毛利为人民币 901,741,641.87 元,比2012年上半年的人民币818,520,976.75元增长10.2%。毛利率为27.0%(2012年上半年为40.0%)。作为新增业务类型,港口贸易业务的固有毛利率低于传统港口物流业务,剔除贸易业务的影响,毛利率为40.1%,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2013年上半年,本集团财务费用为人民币202,422,195.93 元,比2012年上半年的人民币174,871,289.16元增长15.8%。主要是本年的短期资金需求以及部分固定资产投产,使得费用化的利息增加。 2013年上半年,本集团投资收益为人民币96,520,109.40元,比2012年上半年的人民币71,964,768.43元增长34.1%。主要得益于油品和增值板块的部分投资企业取得了良好的经营利润。 2013年上半年,本集团营业外净收益为人民币120,494,799.15元,比2012年上半年的人民币55,423,379.74元增长117.4%,主要得益于取得的集装箱发展财政补贴,以及黑嘴子港区搬迁补偿部分款项的收回。 2013年上半年,本集团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127,095,434.35 元,比2012年上半年的人民币114,113,783.59元增长11.4%,主要是毛利、营业外净收益的共同增加,应纳税所得额相应增加。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13-021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4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10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决议1:审议批准《关于审议2013年度中期报告的议案》 审议批准公司2013年度中期报告,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组织公司相关部门按照交易所的要求报送中期报告及摘要,并按规定及时组织完成各项公告的发布。同时董事会建议不分派公司2013年度中期股利。 表决结果: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决议2:审议批准《2013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1880 股票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13-022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3年8月29日在大连保税区新港商务大厦2508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13年第4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6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决议1: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中期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13年度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13年度中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13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中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议2:审议批准《2013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13-023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40号文《关于核准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11月23日向社会公众股东公开发行76,182万股、向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定向配售73,818万股,合计发行150,000万股。向社会公众股东公开发行部分的发行价格为每股3.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94,916,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95,800,000.00元后,已缴入本公司银行账户募集款为人民币2,799,116,000.00元;同时扣除本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发行手续费、审计评估费、律师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27,024,480.53元后,公开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2,091,519.47元。上述资金于2010年11月26日到位,并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予以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0]第170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6月30日,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1,721.67万元(包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30,000万元,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1,721.67万元),取得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6,143.17万元,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51,630.6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制定了《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该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9年第7次会议和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本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所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支出,均在募集资金披露用途内、公司预算范围内,按照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本公司于2010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0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A股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专门批准开设了三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二七广场支行专项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中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中山广场支行。在A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与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共同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3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中包含募集资金账户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6,143.17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13年半年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本公司所属分公司矿石码头公司、杂货码头公司以及铁路公司等存在部分客户使用承兑汇票方式进行业务结算的情况。为提升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中采用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款。2011年,本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款共计人民币5,430万元。公司董事会以传阅书面议案的方式,于2011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投项目已使用应收票据置换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从募集资金账户中支取以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资金项目工程款的等额资金人民币5,4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予以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1)专字第60777447-E02号审核报告。 四、募集资金预先投入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执行,在A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69,431.85万元,使用银行借款人民币34,960万元,合计使用自筹资金总额人民币104,391.85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董事会以传阅书面议案的方式,于2010年12月1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A股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与公司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104,391.85万元进行置换。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予以验证并出具利安达专字[2010]第1578号审核报告。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购置两艘集装箱船”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400万元计划购买两艘3,000TEU 内贸集装箱船,主要用于大连港与南方港口之间的内贸集装箱运输业务。2010年以来,大连港与南方港口之间的集装箱内贸运输运量和需求增长不大,所购置船型不适宜公司目前在环渤海区域内中转业务的需求,同时公司计划采购的船舶价格上涨也超出了公司计划额度,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公司决定放弃“购置两艘集装箱船”项目。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大窑湾三期码头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前分配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04.15万元,低于该项目公司前期实际投入的资金人民币22,400万元。根据投资项目轻重缓急顺序,公司将变更投资项目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400万元全部投入“投资大窑湾三期码头公司”项目,用于置换公司前期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后,公司投入“投资大窑湾三期码头公司”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8,404.15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0年第7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0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2年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12年10月30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公司在董事会结束后2日内发布了公告。2013年4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77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将相关事项通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并于2013年4月20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 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借用人民币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13年4月26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公司在董事会结束后2日内发布了公告。 本公司在公告中承诺,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进度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或随时利用自有流动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八、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足额到位,本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且严格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工程资金置换程序、金额准确、合法、有效。 附件:2013年度上半年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2013年度上半年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13-024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以传阅书面议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批准《关于为钢材物流园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大连市钢材物流园有限公司(简称“钢材物流园”)开展业务的需要,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客户提出要求时,由本公司向钢材物流园仓储业务的相关客户签发履约保函,以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年度累计保证责任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后12个月。 2、审议批准《关于对大连港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增资以支持其收购新北良股权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大连港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1500万元,用于其收购大连新北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北良”)5.005%股权,并授权一名执行董事负责项目的推进实施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新北良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粮食仓储、中转及粮食购销等业务,参股该公司有利于做大做强本集团的粮食贸易业务及有利于更好地为本集团客户提供服务。 特此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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