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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3-026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2013-08-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经事后核查发现由于工作疏忽出现差错。现更正如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9月13日上午9:00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13日(星期五)9: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9月13日(星期五)9:30-11:30,13:00-15:00。 (三)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6日(星期五)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事项具体如下: 1. 审议《关于修改<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制定<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会议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现场会议出席/列席对象 (一)参会股东 截至2013年9月6日(周五)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如公司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范本请见本公告附件。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3年9月12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异地股东(上海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13年9月11日);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荣昌路505号公司证券部 (四)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办理登记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股东出席会议时需携带上述登记文件或有效副本或有效复印件,以备验证。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使用上海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9月13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二)投票代码:788798;投票简称:蓝科投票。 (三)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1.00元至2.00元分别代表本次股东大会的两个议案。对于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序号及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表:
3. 在“委托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委托股数:
(四)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的投资者,对本次会议总议案(所有议案)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2.单项议案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1《关于修改<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1《关于修改<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1《关于修改<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五)注意事项 1.股东如仅对某一项议案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参与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并纳入表决统计。 2.本次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议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3.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东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务联系: 1.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荣昌路505号 2. 联系人:李旭杨、杨颜丞、丁凯 3. 联系电话:(021)57208870、(021)57208550 4. 联系传真:(021)57208182 5. 邮编:201518 七、其他事项: 1. 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内。 2. 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通知。 附:授权委托书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_____ 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3年9月13日在上海召开的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代为行使表决权:
(说明:在各选票栏中,“同意”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2013年 月 日至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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