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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3-43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8-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8月29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8月28日-2013年8月29日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层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主持人:董事长刘道明先生 (六)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13年8月13日、8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6人,代表股份919,251,0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3%;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股份共计782,363,6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3%;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3人,代表股份共计136,887,3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单位:股
(二)表决结果: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2.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法律意见书; 4、其他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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