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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8-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博林特 公告编号:2013-050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增持 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8月30日,公司接到部分董事、高管侯连君、于志刚、马炫宗、陈光伟、李振才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侯连君、于志刚、马炫宗、陈光伟、李振才。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上述增持人买入本公司股票属个人行为,是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所做出的决定。其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票,可以有效将公司董事、高管利益与公司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也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 三、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进行。 四、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1、2013年8月29日,公司部分董事、高管侯连君、于志刚、马炫宗、李振才先生以其本人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买入本公司共计111,000股股份(其中侯连君先生买入30,000股,均价5.97元;于志刚先生买入33,000股,均价5.98元;马炫宗先生买入31,200股,均价5.99元;李振才先生买入16,800股,均价5.95元),占目前公司总股本402,842,623股的0.03%。 2、2013年8月30日,公司高管陈光伟先生以其本人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买入本公司15,600股股份,均价6.30元,占目前公司总股本402,842,623股的0.01%。 五、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规要求执行,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本次增持的股份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锁定。后续若公司董事、高管继续增持本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博林特 公告编号:2013-051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8月30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香港恒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成国际”)减持股份的通知。截至2013年8月30日,恒成国际累计减持所持有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4,869,8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9%。减持后,恒成国际持有公司股份22,048,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73%,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后,恒成国际仍然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恒成国际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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