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基金电商亟待加强监管 2013-09-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付建利
证券时报记者 付建利 基金电商混合了基金和电商两个原本不同的行业。作为金融行业,基金业一直以来信息披露较为透明,极度重视风险监管,目前基金行业归属于中国证监会监管,但电商行业并不属于金融行业,如何监管好基金电商业务中的各种潜在风险,亟待相关部门配合,提前做好防范。 华夏基金零售业务总监赵新宇认为,目前基金电商销售的主要是低风险的固定收益类产品,但即便是此类低风险产品,也存在风险。一旦风险暴露,“屌丝”客户的承受能力也有限,这与信托和基金专户等产品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有着很大不同。随着未来基金电商业务的发展,从互联网上选择股票基金等高风险产品的客户也会越来越多,风险防范更是不容忽视。 就目前的监管体系而言,基金行业属于中国证监会监管,长期以来,证监会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监管体系和监管方案,但电商企业并不属于证监会管,电商在基金公司面前明显属于强势一方,很多时候,基金公司的电商业务都只能跟着电商企业走。 “对于基金公司来说,电商业务创新的边界到底在哪里?底线又在哪里?哪些能做?哪些又不能做?”赵新宇说,目前的情况是,基金电商业务创新只能边走边看,具体到哪些业务不能做,基金公司只能在实践中摔跟头了,才知道哪些是“禁区”,而且很多时候还是电商企业制定行业标准,“这就好比基金电商行进到某个小山头,电商企业在上面树个小红旗:‘不能干!’” 赵新宇认为,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基金电商既具有金融行业的风险收益特征,又具有互联网的行业特征,不同的子行业融合为一个新行业,需要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基金电商的风险防控制度设计,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这也将给基金电商的良性发展提供制度和法律保证。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