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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ST国发 公告编号:临2013-034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9-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9月3日(星期二)上午9:30-1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9月3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广西北海市北京路9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95人,代表股份764728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39%,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95人,代表股份76472825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27.39%,占公司总股本的27.39%;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2人,代表股份61182505 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21.91%,占公司总股本的21.91%;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93人,代表股份1529032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5.48%,占公司总股本的5.48%。 (三)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潘利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侯宇奇因公出国未能出席);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杨文明律师、黄平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汇总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对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六的第1-3项、议案七、议案八、议案九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杨文明律师、黄平律师见证。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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