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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9-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9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9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第三期购房借款员工名单的议案》。 公司第三期申请购房借款的员工符合《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格条件,且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员工的购房借款申请以及借款金额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风险可控,同意向该部分员工提供相应的购房借款。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9月4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核准第三期购房借款员工名单的公告》。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9月4日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13-040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 第三期购房借款员工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9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第三期购房借款员工名单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期购房借款员工的基本情况 1、公司第三期经核准的购房借款员工共53人,借款总额合计为人民币1,041万元。其中单个员工的最高借款额度为人民币30万元,最低借款额度为人民币5万元。 2、第三期购房借款员工全部为在公司服务满两年的在职员工,不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也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其关联人。 3、公司实际控制人沈锦华先生向公司承诺:若借款员工出现连续3个月未能正常还款的情形,其将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将该员工未偿还的借款按照账面价值支付给公司。 二、第三期购房借款员工名单的审核流程 1、《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5月17日经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期员工购房借款于2013年7月19日完成了报名申请工作。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合作银行对申请员工的申请资料、资格条件及借款额度等进行了初步审核,并将初审后的员工名单提交公司经理会审议。2013年8月12日至8月26日,公司将经理会复审通过的第三期购房借款员工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以接受各方监督。 2、2013年9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第三期购房借款员工名单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第三期申请购房借款的员工符合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格条件,且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员工的购房借款申请以及借款金额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风险可控,同意向该部分员工提供相应的购房借款。 三、后续事宜 为保证购房借款资金的有效、合理使用,第三期购房借款员工名单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尽快同相关员工及合作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及合作银行直接将所借款项转入员工的房屋交易账户(一手房转款至开发商账户,二手房转款至中介或卖方的账户)的形式向上述员工发放购房借款。购房借款不可提现,不可挪作他用。 四、公司承诺 1、公司用于提供购房借款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公司承诺不使用募集资金。 2、公司承诺在第三期购房借款发放后的12个月内不存在: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9月4日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13-041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近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订了《广发银行"名利双收"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合同》,涉及公司理财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广发银行"名利双收"人民币理财计划。 2、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人民币100,000,000元(壹亿元整)。 3、理财期限:2013年9月2日至2014年3月3日。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投资方向:本金部分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同业存款、拆借、回购等)、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票、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中期票据、公司债),收益部分投资于与3个月期美元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挂钩的金融衍生产品。 6、预期年化收益率:5%。 7、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广发银行和公司均无提前终止权利。 8、提前赎回:本理财产品投资期间,公司无提前赎回理财产品的权利。 9、本金及收益兑付时间:理财期满,广发银行将在收到投资收益(包括本金和收益)后2个工作日内将理财本金及应得理财收益兑付给公司。 10、本公司与广发银行无关联关系。 11、风险提示 11.1 理财收益风险:该理财计划只保证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 11.2 市场利率风险: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该理财产品的预计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11.3 流动性风险:理财计划存续期间内公司不得提前赎回且无权提前终止该理财计划。 11.4 管理风险:广发银行投资管理团队的管理能力,可能会影响理财计划的投资收益,导致本计划项下的理财收益为3%。 11.5 政策风险:该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及相关法规变化,可能会影响该计划的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理财计划收益降低。 11.6 信息传递风险:该理财计划存续期间不提供对账单,本公司需要根据理财计划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本公司需要承担未及时查询相关公告或者因更改预留于广发银行的联系方式而未通知所带来的损失。 11.7 本金延期兑付风险:如因理财计划项下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如银行的交易系统出现故障、金融同业问题等)造成理财计划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广发银行将尽责任寻找合理的方式,尽快支付理财本金及收益。由此而产生的本金延期兑付不确定的风险由公司承担。 11.8 不可抗力风险:由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广发银行的事由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作,可能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可能导致理财计划的收益降低。 12、应对措施 12.1公司以自有临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挪用募集资金,不会挤占公司正常运营资金。 12.2上述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在最不利情况下,本产品收益率会受影响,甚至可能为零,但不会出现本金损失。 12.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12.4独立董事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12.5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12.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二、对公司日常运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2年9月28日,公司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行宫支行卫岗分理处以自有闲置资金认购了理财产品,涉及理财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2年9月2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已于2012年11月5日到期。 2、2013年2月6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河西支行签订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盈理财计划协议》,涉及理财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3年2月7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3月19日到期。 3、2013年3月1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订了《广发银行"名利双收"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合同》,涉及公司理财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3年3月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8月28日到期。 4、2013年3月4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广发银行"广赢高薪"高端保本型(A款)理财计划对公产品合同》,涉及公司理财金额为人民币肆仟万元整。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3年3月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4月1日到期。 5、2013年4月10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广发银行"名利双收"人民币理财产品合同》,涉及公司理财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3年4月17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6、2013年5月27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河西支行签订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盈理财计划协议》,涉及理财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3年5月28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7月8日到期。 7、2013年7月15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涉及理财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3年7月17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9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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