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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3-045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9-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9月3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上海金科路1800号东郊宾馆东楼4楼浦江厅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情况如下:
(三)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 张长虹先生主持。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唐银锋、戴祥两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经营范围的议案》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唐银锋、戴祥;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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