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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艾迪西 公告编号:2013-028 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3-09-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72,523,5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39%。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9月9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93号”《关于核准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2.5元/股,并于2010年9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 首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6,000万股。 2、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286号)同意以及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艾迪西”,股票代码“002468”。其中首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3,200万股股票于2010年9月8日起上市交易;网下配售的800万股股票锁定期为三个月,已于2010年12月8日起上市交易。 3、2011年4月7日,公司通过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16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92,000,000股。 4、2012年4月24日,公司实施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19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192,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30,400,000股。 5、2013年5月10日,公司实施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0,4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30,4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76,480,000股。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276,48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172,523,5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39%。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一)股份锁定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李家德、控股股东中加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加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高怡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怡国际”)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SAXON INTERNATIONAL CO., LTD (以下简称“SAXON”)股东李家德承诺:(1)持有的SAXON股权,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2)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SAXON股权不超过本人持有SAXON股权总数的25%;(3)若本人从公司离职,则在离职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SAXON的股权;(4)若本人从公司离职,则在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SAXON的股权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SAXON股权总数的50%。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高怡国际股东吴传铨承诺:(1)持有的高怡国际股权,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2)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高怡国际股权不超过本人持有高怡国际股权总数的25%;(3)若本人从公司离职,则在离职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高怡国际的股权;(4)若本人从公司离职,则在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高怡国际的股权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高怡国际股权总数的50%。 (二)股份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9月9日(周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数为2名,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72,523,5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39%。 3、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 ① 中加企业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31.9%的股份,其控股子公司高怡国际持有本公司30.5%的股份。SAXON持有中加企业99.99%的股份,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李家德持有SAXON100%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吴传铨持有高怡国际2.46%的股份。 ② 李家德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承诺及规定,李家德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SAXON股权不超过本人持有SAXON股权总数的25%;若从公司离职,则在离职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SAXON的股权;若从公司离职,则在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SAXON的股权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SAXON股权总数的50%。 ③ 吴传铨先生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根据相关承诺及规定,吴传铨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高怡国际股权不超过本人持有高怡国际股权总数的25%;若从公司离职,则在离职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高怡国际的股权;若从公司离职,则在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高怡国际的股权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高怡国际股权总数的50%。 ④ 公司承诺将监督上述人员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履行承诺情况。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及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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