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9-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3-035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9月6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盛安机电设备(昌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安机电”)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盛安机电于2013年3月5日至2013年9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及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0,441,994股,累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盛安机电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后,盛安机电仍持有公司股份10,117,7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5%,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盛安机电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后,盛安机电将不是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刊登于2013年9月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6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3-036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 号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盛安机电设备(昌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南路76号 3、法定代表人: 林步东 4、注册资本:240万美元 5、营业执照注册号码为:540000400000065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可编程控制器、变频器、触摸屏、伺服驱动控制器及机电、低压电器产品、传感器、电火花机、线切割机、数控加工中心、工控数控软件产品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技术服务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8、主要股东: VANTAGE LEADER INVESTMENTS LIMITED 9、通讯地址: 香港九龙湾临兴街21号美罗中心2期1719-23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
林步东先生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达实智能股份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其自身资金需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继续减持达实智能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额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2013年3月4日),盛安机电设备(昌都)有限公司持有达实智能股份数量为20,559,7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5%。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2013年9月6日),盛安机电设备(昌都)有限公司持有达实智能股份数量为10,117,7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5%。 二、本次变动简要内容 2013年3月5日至2013年9月6日,盛安机电设备(昌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所持达实智能10,441,9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盛安机电设备(昌都)有限公司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应当披露的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盛安机电设备(昌都)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盛安机电设备(昌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步东 签署日期:2013年9月6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盛安机电设备(昌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步东 签署日期:2013年9月6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