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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7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3-09-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8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2、召开时间:2013年9月6日(星期五)下午2点。 3、召开地点:江阴市澄杨路11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士勇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87,75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26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87,75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213%;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张露文律师、山莹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第1项议案:《关于调整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额度及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87,750,000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0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第2项议案:《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额度及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87,750,000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0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第3项议案:《关于调整废旧金属再生处理中小型设备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金额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永久性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87,750,000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0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第4项议案:《关于非金属打包、压缩设备技术改造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87,750,000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0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第5项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87,750,000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0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了张露文律师、山莹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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