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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3-55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9-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3年9月9日(星期一)上午10:00。 4、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邓颖忠先生主持。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176,456,82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6.5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追加201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76,456,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虎、李梦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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