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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9-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40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9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8月27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董事共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孙日贵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关于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经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期限: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3、债券利率: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将不超过国务院或其他有权机构限定的利率水平。 4、担保安排:本次公司债券的担保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调整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 6、发行对象及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公司债券向全体投资者发行,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7、拟上市交易场所:完成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经监管部门批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8、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与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9、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公司债发行届满24个月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或办理本次发行的以下事宜: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及实施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具体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债券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利率、募集资金用途、担保安排、上市交易场所、偿债保障安排等具体事宜; 2、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意见或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5、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报及上市的相关事宜; 6、决定聘请参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必要的中介机构; 7、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在上述第1-第7项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吴明凤女士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3年9月25日下午14:30在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至第三项议案。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3-041)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9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41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9月25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9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9月24日-2013年9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9月24日15:00至2013年9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山东高密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楼多功能厅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18日(星期三)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逐项审议) 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2、债券期限 3、债券利率 4、担保安排 5、募集资金用途 6、发行对象及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7、拟上市交易场所 8、偿债保障措施 9、决议有效期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9月1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13年9月24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 2、 登记时间:2013年9月23日至9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高密市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15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083;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4)输入委托股数: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2)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以上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9月24日15:00至2013年9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明凤、彭仕强 电话:0536-2308043 传真:0536-2315895 地址:山东省高密市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1500)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9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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