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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03 股票简称:青山纸业 编号:临2013-028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2013-09-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已于201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司七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载明了公司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有关事宜。 2013年9月5日,公司收到第二大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递交的《关于推荐蓝晓寒、魏强出任董监事的函》,吴斌先生、钱东伟先生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职务,并推荐蓝晓寒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新任董事、魏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新任监事。2013年9月9日,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即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省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4,978,54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9.89%)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即《关于增加〈选举部分董事、监事的议案〉临时提案的函》,建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推荐的上述新任董事、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即将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会认为:上述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身份、提案程序及提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将上述提案即《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部分董事(非独立董事)的提案(蓝晓寒先生)》、《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部分监事的提案(魏强先生)》,提交公司将于2013年9月23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推荐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及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含上述临时提案全文)一并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原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九月九日 现将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9月23日 ●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17日 ●增加临时提案:有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上午9:30(会期半天) 4、会议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 5、会议表决方式:会议现场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部分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候选人潘士颖先生)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部分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候选人蓝晓寒先生)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部分监事的议案(监事候选人林兵霞女士) 4、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部分监事的议案(监事候选人魏强先生) 以上1、3项议案已于2013年8月23日分别经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七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上第2、4项议案为公司股东增加的临时提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将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即每一有表决权的股份享有与拟选出的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三、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13年9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五、其他 1、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591-83367773 传 真:0591-87110973 联 系 人:潘其星、林红青 邮 编:350005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蓝晓寒、魏强出任董监事的函》 4、公司股东福建省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加《选举部分董事、监事的议案》临时提案的函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推荐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九月九日 附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填写 委托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注册号: 个人股东填写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授权表决意见(如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受托人可按自己意愿表决):
注:选举以上董事和监事时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分别授权。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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