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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9-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2013-28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9月9日在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483号1号楼公司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丹军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对审议事项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武汉市汉金堂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同意以6,900万元的价格向湖北合悦升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所持武汉市汉金堂投资有限公司52%的股权(含子公司武汉三特置业有限公司所持武汉市汉金堂投资有限公司1%的股权),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2013年8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贵州武陵景区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梵净山旅游景区管理协议的议案》; 2003年12月26日,本公司与贵州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梵管局”)签定了《梵净山自然保护区梵净山索道及旅游小区整体开发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根据《合同书》的规定,本公司设立的武陵景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区管理公司”)受梵管局委托投资经营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旅游小区。 自然保护区旅游小区之外的梵净山旅游景区由铜仁市地方政府成立的梵净山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铜仁梵净山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仁投资公司”)经营管理。 为了做大做强以梵净山自然保护区旅游小区为核心的梵净山旅游景区,实行统一保护、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实现本公司与地方政府建立更加广泛、全面的合作共赢关系,争取地方政府对公司在铜仁地区旅游资源开发建设的大力支持,公司同意铜仁市政府的要求,对梵净山旅游景区实行一票制的“大门票”管理体制,并由景区管理公司和铜仁投资公司签定梵净山旅游景区管理《协议书》。其主要内容为: 1. 共同成立门票销售公司 双方按1:1的比例对等出资成立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门票销售公司,独家代理销售景区门票。 2. 门票收入分配方式 大门票收入,铜仁投资公司占比15%;景区管理公司占比85%。 景区管理公司享有的部分再按《合同书》的约定分配。 本次签定梵净山旅游景区管理《协议书》,有利于公司对铜仁地区旅游资源的综合利用和长期经营,但短期内对公司的收入和利润有一定影响。 同意子公司景区管理公司与铜仁投资公司签定梵净山旅游景区管理《协议书》。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总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汪胜为内部审计总部总经理。 汪胜个人简历附后。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高级管理人员吕平、董建新给予特殊贡献奖的议案》; 为了筹集公司所需长期投资资金,并减少公司财务费用负担,公司通过以附股权回购条件的股权融资方式,吸收特定投资人信达新兴财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资金22,000万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吕平、董建新在该事项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同意给予吕平特殊贡献奖励60万元、董建新特殊贡献奖励40万元(均含税)。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今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武汉市汉金堂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合作方按持股比例共同向武汉市汉金堂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8,000万元,其中公司提供财务资助8,640万元。 该议案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今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武汉市汉金堂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今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9月26日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题: 1、《关于转让武汉市汉金堂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2、《关于向武汉市汉金堂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见今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9月11日 汪胜个人简历 汪胜,男,1963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最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2008年至2013年8月21日任本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现兼任子公司庐山三叠泉公司、梵净山旅业公司、咸丰坪坝营公司、广州白云山公司、崇阳隽水河公司、内蒙大青山公司、克什克腾旗旅业公司、钟祥大洪山公司、凤凰旅行社、神农架物业公司、汉金堂公司监事;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除上述情况以外,近5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2013-29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武汉市汉金堂投资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数额较大,存在一定资金回收风险。公司需有效控制资助资金的使用,将风险减至最小。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一定审批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2013年9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议同意《关于向武汉市汉金堂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引致本次财务资助的原因是公司及子公司向战略投资者湖北合悦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悦升公司”)转让所持武汉市汉金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金堂公司”)52%的股权,将使汉金堂公司由公司的子公司变为参股公司。 根据三方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书》(详细情况见2013年8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与合悦升公司需按持股比例向汉金堂公司分期提供财务资助18,000万元。其中公司提供财务资助8,640万元(含股权转让前已提供的财务资助2,006万元),合悦升公司提供财务资助9,3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1)公司收到合悦升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预付款的次日向汉金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000万元。 (2)公司收到合悦升公司支付的60%股权转让款的次日向汉金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800万元。 (3)公司收到合悦升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余款的次日向汉金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834万元。 2、合悦升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1)《股权转让协议书》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汉金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3,000万元。 (2)2013年9月6日前向汉金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860万元。 (3)2013年11月2日前向汉金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258万元。 (4)2013年12月15日前向汉金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242万元。 (二)财务资助资金用途 本次财务资助资金用于汉金堂公司汉正街索道大厦所在地产项目的规划和启动拆迁安置。 (三)财务资助的审批程序 本次财务资助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汉金堂公司的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 注册资本:7,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忠举 主营业务:对城市商业旅游项目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的投资、开发;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经审计。 汉金堂公司现系本公司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截至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签定前,本公司对其提供的财务资助约为2,006万元。 三、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是公司与战略投资者按持股比例提供,资助风险由双方按比例共担。公司将严格控制汉金堂公司的资金运作,尽可能减少资金使用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向合悦升公司转让汉金堂公司52%的股权,是为了引进战略投资者共同开发汉正街索道大厦所在地产项目。 2、向汉金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盘活汉金堂公司存量资产,实现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的目的。双方按持股比例共同提供财务资助,保证了资助行为的公平性,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战略投资者的股权转让款。 4、财务资助资金用于汉正街索道大厦所在地产项目的开发,资金使用前景良好,风险较小。 5、汉金堂公司主要有两种方式归还财务资助款:一是通过项目融资归还;二是将地产项目开发盘活后,以变现资金归还。汉金堂公司具有偿还债务的资产基础。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汉金堂公司现为公司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将成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已对汉金堂公司的财务资助是正常的资金往来活动。 2、本次因股权转让引致的向汉金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盘活汉金堂公司资产存量,也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3、本次与合作方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4、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程序合乎有关管理规定。 5、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用于汉正街索道大厦所在地产项目的规划和启动拆迁安置,资金用途合理、安全,风险较小。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与战略投资者按持股比例向汉金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六、公司承诺 在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2,184.09万元,尚无逾期未收回的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 9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2013-30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2013年9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临时议决定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26日(星期四)15:00; 5. 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 6.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 7. 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9月23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列席会议;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483号1号楼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转让武汉市汉金堂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8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2、《关于向武汉市汉金堂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9月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武汉市汉金堂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9月25日 9:00—11:30、 13:30—17:00 3、登记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483号1号楼董事会秘书处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13年9月25日17:00时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来信请于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璇 孟妍 联系电话:027—87341812、87341810 传真:027—87341811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483号1号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编:430072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1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方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志投票表决。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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