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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9-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天宝股份 证券代码:002220 公告编号:2013-019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9月10日上午9:30,在大连市金州区拥政街道三里村624号工厂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9月3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采取现场召开的方式,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黄作庆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现提名黄作庆先生、张建先生、高健先生、韩学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时提名池国华先生、刘晓光先生及朱晓芸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将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9月26日上午9:30—12:00在大连市金州区拥政街道624号工厂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见《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批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作庆,男,48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7年12月至1997年8月就职于大连农副产品进出口公司农副产品科(1993年至1997年任大连华利干果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1997年9月至2001年4月历任天宝有限(本公司前身)总经理、董事长;2001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并任承运投资(本公司控股股东)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春神农业(本公司关联方)监事。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作庆先生最近五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张建,男, 63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经济师。1984年6月至1995年4月任大连市外经贸委副处长、处长;1995年4月至1998年12月任大连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经理;1998年1月至2001年7月任大连瑞信置业公司经理;2001年8月至2012年任大连华晟外经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目前已退休。大连华晟外经贸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持有本公司4,768,89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3%,张建先生最近五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高健,男, 43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3年—至今任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高健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韩学军,男, 43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9年10月至2009年3月先后任本公司业务、水产品生产厂长,2009年3月23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韩学军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池国华,男,39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会计学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财政部全国会计学术领军(后备)人才。2000年3月至今任年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中国内部控制研究中心副主任,同时兼任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曾任辽宁省国资委股权分置改革顾问、沈阳机床(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部长、财务顾问。池国华先生同时兼任新晨(中国)动力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池国华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刘晓光,男, 50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2年-2003年任辽宁长城律师事务所主任;2003年-2012年任辽宁礴海律师事务所主任;2012年至今任大连市高新区高尔夫协会法律部主任。刘晓光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朱晓芸,女,经济师,50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4年3月至1997年9月任大连市针织厂生产计划处计划员、副处长;1999年8月至2002年1月任大连市锦达集团针织有限公司经济师;2002年2月至今任职大连方兴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朱晓芸女士2007年月至2012年4月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后因身体原因辞去独立董事一职)。朱晓芸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证券简称:天宝股份 证券代码:002220 公告编号:2013-021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9月10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3年9月26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召开时间:2013年9月26日上午9:30-11:30; 2. 召开地点:大连市金州区拥政街道三里村624号加工厂会议室 3. 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4.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 5. 出席对象: (1)凡2013年9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黄作庆先生为董事; 2、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张建先生为董事; 3、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高健先生为董事; 4、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韩学军先生为董事; 5、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池国华先生为独立董事; 6、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刘晓光先生为独立董事; 7、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朱晓芸女士为独立董事。 (二)、审议《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刘洪亮先生为监事; 2、选举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赵崴先生为监事。 议案一、议案二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大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大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大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将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选举监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大会应选监事人数之积。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董事会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13 年9月23日(8:30 — 16:30)。 3. 登记地点: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大连市金州区拥政街道三里村624号 2) 邮政编码:116100 3) 电 话:0411—39330110 4) 传 真:0411—39330296 5) 联 系 人:孙立涛 2.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13年9月26日召开的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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