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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9-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3-046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9月10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为以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1、 同意为江门电机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同意为东莞市金日模具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3、同意为江门江益磁材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不超过3,6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2013-04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2013-048《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3-047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9月10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简介: 公司拟为以下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
本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担保对象简介 (一)江门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电机”) 成立日期:1993年2月3日 注册地址:江门市紫坭路41号 注册资金:人民币2,683.75万元 法定代表人:汪南东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电机、减速机、变速机、泵、金属加工机械零部件。 公司持有江门电机100%的股份,江门电机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3年7月31日,江门电机总资产为6,148.67万元,总负债为7,399.70万元,净资产为-1,251.0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0.35%(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东莞市金日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日模具”)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26日 注册地址:东莞市长安镇沙头南区工业区 注册资金:人民币125万元 法定代表人:汪南东 经营范围:加工、销售:模具、五金制品。 截至2013年7月31日,金日模具总资产为5,349.02万元,总负债为5,098.74万元,净资产为250.2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5.32%%(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于2013年8月对金日模具增资人民币682.43万元,其中认缴金日模具新增注册资本75万元,持有金日模具60%的股份,成为金日模具的控股股东,超过注册资本部分人民币607.43万元作“资本公积”处理。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与金日模具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江门江益磁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益磁材”) 成立日期:2006年1月4日 注册地址:江门市金瓯路359号 注册资金:人民币40,363.56万元 法定代表人:汪南东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磁性材料及其器件、粉末冶金零件、机械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微型电机及其驱动系统、电机产品、五金制品、电子产品;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公司持有江益磁材100%的股份,江益磁材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3年7月31日,江益磁材总资产为48,790.17万元,总负债为6,681.56万元,净资产42,108.6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3.69%(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且有效的担保总额为35,780万元,其中已发生并延续至今的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9,414万元,占上市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2012年12月31日)净资产值的7.29%。 本次审议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为9,600万元,占上市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2012年12月31日)净资产值的7.44%。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5,380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江门电机、金日模具、江益磁材所申请的贷款资金均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且具备独自偿还贷款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江门电机、金日模具、江益磁材提供担保。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 担保协议将在各银行同意上述子公司的贷款申请后签订,担保有效期为1年,上述子公司将就银行授信全额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对象中,江门电机以及金日模具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3-048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9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3年9月26日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26日(星期四) 上午9:30 2. 会议召开地点:江门市龙湾路8号公司1号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23日 5.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6. 会议出席对象: (1) 凡2013年9月2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附后),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13年9月24日(星期二)、2013年9月25日(星期三)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龙湾路8号办公楼三楼 邮编:529000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周战峰 梁丽 陈结文 联系电话:0750-3506077 3506078 3506099 传真号码:0750-3506111 3. 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通知。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本公司(本人)的表决权。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股东会上代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均予以确认。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本委托书有效期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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