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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9-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七星电子 公告编号:2013-030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数量为48,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52,200,000股的13.63%,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9月13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48,440,000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560,000股,并于2010年3月16日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交易,上市后总股本为65,000,000股。 2011年6月17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2010年末总股本6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2011年7月1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4,500,000股。 2012年3月2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2011年末总股本84,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2012年3月27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52,100,000股。 2012年9月13日,公司向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宿迁华基丰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了24,000,000股A股股票,总股本由152,100,000股增至176,100,000股。 201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2012年末总股本176,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2013年5月10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总股本由176,100,000股增至352,200,000股。 二、非公开发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一)公司股东非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承诺 1、本次发行中,全部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3年9月13日。 2、上述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所做出的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9月13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8,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352,200,000股的13.6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6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注: 公司2012年9月12日发布的《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发行对象: 1、“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国泰君安证券-建行-国泰君安君得鑫股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君资管-建行-国泰君安君得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君资管-工行-国泰君安君得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三位股东的管理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时,股东名册中登记为上述三位股东。 2、“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浙商证券-光大-浙商汇金大消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商证券-光大-浙商汇金灵活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两位股东的管理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时,股东名册中登记为上述两位股东。 3、“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深、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深”三位股东的管理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时,股东名册中登记为上述三位股东。 4、“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全球基金公司-兴业-兴全特定策略6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兴业全球基金公司-兴业-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兴业全球基金公司-兴业-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兴业全球基金公司-交行-兴全特定策略7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五位股东的管理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时,股东名册中登记为上述五位股东。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审慎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申请部分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该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对上述相关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七星电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七星电子 公告编号:2013-031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部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下发的《关于02专项2011年度项目立项批复的通知》(ZX02[2011]003号)和北京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科技重大专项<45-32nm LPCVD设备产业化项目>预算评审报告》(2011ZX02105),本公司申请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项目(以下简称“02 专项”)已完成立项审批,项目中央财政资金和北京市财政配套资金已完成预算核定 。(项目的立项审批情况详见2011年5月12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本公司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公告》。) 2013年9月10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通过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拨付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45-32nm LPCVD设备产业化” 项目)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163.00万元。在项目研发周期内,该部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自长期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对2013年净利润无影响(该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经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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