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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责任险:是分担还是负担?

2013-09-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江聃

  中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研究中心 江聃

  据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沈晓悦介绍,截至目前,国内环境污染强制险的参保企业覆盖20多个省市,总数超过4000家,保费金额达到3个亿。特别是今年2月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来,各地积极性普遍提高。那么,是否意味着环境责任保险这一险种已经在中国进入良性发展的阶段?企业能否通过投保环境责任险获得事故保障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保险公司又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带着这些问题,中国责任投资论坛(简称“China SIF”)对沈晓悦主任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险部副总经理丁文煜进行了专访。

  China SIF:设立环保责任险是政府一厢情愿么?

  沈晓悦:上世纪90年代我国首次引入环保责任险的概念。那时,一些地区和省份尝试利用市场化的手段来化解环境风险,比如说在大连和沈阳就开展了一些试点。但是效果并不理想。而2005年松花江污染事件,以及此后半年多连续发生的70多起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对环境污染事故处置及损失赔偿问题的高度关注和深刻反思,更促使国家相关决策部门考虑将这一险种作为国家性政策予以推进。

  为了解决“企业污染,社会甚至政府买单”的不合理现象,2007年环保部和保监会联合发布了环境污染保险指导意见,并启动了相关试点。目前,这项工作已开展5年多时间,取得一定成绩。但总体上来看,投保企业普遍积极性仍然不高。据我们了解,很多投保的企业之所以购买环境污染责任险,其实就是看在政府推动的这么一个面子上。

  China SIF:国内环保责任险真能实现风险分担么?

  丁文煜: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可以赔偿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突发意外事故导致环境被污染而发生的经济损失,包括: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企业的施救费用;清除污染费用和法律诉讼费用。例如,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因管理疏忽发生核泄漏,造成近百万人死亡,无数人受伤,财产损失2000多亿美元。如果企业购买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那么,一方面保险公司可以对企业的经济损失予以补偿,另一方面还可以帮助企业处理外部索赔,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平稳渡过困难时期。在国内,第一个环境污染的保险赔偿案例发生在2008年,是平安处理的。那年,株洲的一个化工厂发生了有毒气体的泄露,不到10天的时间平安湖南分公司处理了120个农户的赔偿,安抚了当地村民的情绪。所以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不仅在财务上对企业提供帮助,还能在危机处理方面对企业提供专业支持。

  另外,在环境污染管理这方面,其实保险公司还可以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一方面保险公司在承保前会对企业的环境污染风险进行评估,并给出一些风险改善建议。另一方面,企业投保后,如果企业不重视环境污染管理,发生事故就比较多,理赔比较多。那么下一年度企业保险成本就会上升,保险范围可能更少。这对企业也是一种间接惩罚,督促它要合规合法、恪尽职责地生产经营。

  China SIF:保险公司承保环境责任险就是“赚钱走人”?

  沈晓悦:责任保险应当说一方面是买一个保障,另一方面是参与到企业风险的管控过程当中,包括在投保之前对风险的排查和过程中的风险,也是督促企业加强风险管理。但目前来讲,这还只是一种比较理想的状态,是一个目标。从我们了解到一些信息,一些保险公司在真正实施的过程中没有开展风险评估,基本上是卖了保险就走人。如果这个政策长期存在购买保险与环境风险管理“两层皮”现象,这个政策就没有达到其设立的初衷,也不可能持续下去。

  丁文煜:沈主任说的现象是存在的,一方面因为目前保险行业比较欠缺参与企业的风险管理的专业团队。平安虽然有自己的风控队伍,但是在环境污染这个特定领域的研究和人力储备还不足,目前只能支持到大型客户的需求。不过,对于保险承保的是哪些保障,出了险怎样索赔,这些是保险公司必须做到的,客户也可以随时通过电话、网络联系到保险公司了解情况。我们也将不断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持续、不断地做产品的普及和推广工作。平安在总公司层面专门成立了一个部门,机构层面也安排了承接部门,专门负责与各地政府一起推动市场发展,积极向企业宣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保障作用,用具体案例引导企业加强风险管理。相比较欧洲成熟市场,为了保障环境安全,政府可以要求高污染风险企业定期报送风险管理报告,保险公司帮助审查、提出风控整改建议的模式,保护环境、防范污染方面我们国内任重道远。

  China SIF:环保责任险的投保程序复杂、理赔条件严苛?

  沈晓悦:现在应该说还没有一个国家级的污染损害司法鉴定机构,但环保部正在建立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机制,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若干意见》,成立了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开启了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试点工作。这方面工作机制的不断完善将为环境污染责任工作提供重要基础和保障。

  丁文煜:保险是一个商业合同,最重要的是在条款中把承保什么、不承保什么和怎样赔付讲清楚,在理赔的时候是按照合同进行。如沈主任所言,国内缺乏污染损害鉴定机构,对企业污染环境的处罚也较少发生,导致一方面很多企业投保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出险后客观界定损失程度也有一定难度,常常是跟第三方(受损方)一起协商解决,更严重的还有诉讼。这样一个案子的赔付时间就会拉长。当然,国内外都是如此,也是险种特点决定。

  另一方面,说环境污染责任险赔付条件严苛也可能是针对保单免赔额、赔偿限额所言,因国内在环境污染方面没有太多数据积累,保险公司在初期的定价和承保方面比较谨慎,如果对保费充足度不是很有信心,尤其是对于可能造成环境高额损失的企业,通常除了约定一个免赔额,还可能会限制赔偿额度或者附加一些赔付条件。

  China SIF:环保责任险市场化还需要从哪些方面完善?

  沈晓悦:首先,之前是采取企业排污收费的制度,现在费改税已经纳到国务院的议事日程里来,下一步也想通过费和税的调整能够加大企业排污成本。其次,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目前出台的指导意见都是行政性文件。接下来应该是从法律层面,给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明确一些规定。第三就是环保责任险市场进一步完善也取决于保险产品的设计。保险公司怎样开发出多样化的产品或者产品组合适合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可以让企业根据自身特点进行选择。

  丁文煜:从政府的角度,首先是立法,提高企业违法成本,明确污染损害赔偿标准,让企业不敢违法;其次对企业加强风险教育和安全生产培训,让企业知道怎么做。还要提高行业透明度,不仅让违法企业曝光,还要让企业的管理行为透明化,让更多的人监督企业行为。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我们需要做的也很多,一方面不断完善产品,提供企业需要的保障范围,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也要加强风控队伍投入,投保前准确评估企业风险,投保后继续对企业的风险管理进行指导和帮助,切实降低环境损害事故的发生。还需要加强IT系统建设,与政府环保部门实现数据交换,配合政府部门的行业管理工作。

  China SIF:环保责任险会成为第二个政府要求强制购买的险种?

  沈晓悦:现在已经有20多个省市加入了试点。也许三五年内,全国各地都自主的加入试点。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否全面强制,我认为不一定,国外的强制也不是说所有的企业全部都强制,它也就是在一些高环境风险的重点行业内是强制的。因此,我认为我们国家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从目前来看应当也是这么一个路径,就是由政府通过法律层面的一些规范在重点管控领域实施强制保险,政府加强监督管理,其他的行业和领域还是应该实行市场机制,由企业自主购买保险,但前提是国家要进一步强化环境法律法规,加大对污染企业的打击力度,让污染者要为其行为付出高昂代价,这些才能形成企业自愿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内生动力,保险市场也才能真正创建起来。

  丁文煜:同意沈主任的意见,环境污染责任险不具备全国范围全面要求强制购买的基础。环境污染在特定的行业内风险突出,但不是所有企业都面临的主要风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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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责任险:是分担还是负担?

201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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