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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9-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3-061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时间和地点: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2013年9月11日下午14:00在江西省新余市经济开发区龙腾路公司总部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9月10日--2013年9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9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9月10日下午15:00至2013至9月11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5日;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良彬先生; 5、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60437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280.1万股的49.766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85007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280.1万股的44.83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5429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280.1万股的4.9365%。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西求证沃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60437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60436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60437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无锡新能锂业有限公司解散清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60437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刘克赞律师和黄佳佳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3-062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7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3年9月11日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激励对象葛钰玮、王威已经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葛钰玮、王威分别已获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0,000股、2,000股合计22,0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由此公司总股本将从152,801,000股减至152,779,000股;注册资本将由152,80.10万元减至152,77.90万元。 以上公告信息刊登于2013年7月23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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