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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9-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3-42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11日上午9: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公司3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顾清波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102,513,567股,占股份总数的58.3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狄朝平、李良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韩庆华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韩庆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段威先生不再担任独立董事。韩庆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02,513,567股。表决结果:赞成102,513,56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于为银川九鼎金业风能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提供500万元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8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为银川子公司提供500万元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3-33。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02,513,567股。表决结果:赞成102,513,56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8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3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3-34。股东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顾清波、徐荣、胡林、姜鹄、顾泽波、刘敏、冯永赵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866,819股。表决结果:赞成1,866,81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1日

  附:独立董事韩庆华先生简历

  韩庆华,男,1949年10月出生,教授、理学博士,中共十五大代表,江苏省十届政协常委。1976年-1986年担任南京市农垦局局长,1986年-1994年担任浦口区委书记,1994年-1998年担任南京市委常委兼江宁县委书记,1998年-2000年担任江苏省建材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兼省建材工业管理办公室主任,2000年-2010年担任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2010年6月起至今任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筹备组组长,不再担任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2013年4月退休。社会兼职:江苏省工业设计协会会长、江苏省足球协会主席。

  韩庆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3-43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段威先生任职已满六年,根据相关规定,须选聘新的独立董事。201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韩庆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201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韩庆华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韩庆华为公司独立董事,段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对段威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新任独立董事韩庆华先生简历如下:

  韩庆华,男,1949年10月出生,教授、理学博士,中共十五大代表,江苏省十届政协常委。1976年-1986年担任南京市农垦局局长,1986年-1994年担任浦口区委书记,1994年-1998年担任南京市委常委兼江宁县委书记,1998年-2000年担任江苏省建材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兼省建材工业管理办公室主任,2000年-2010年担任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2010年6月起至今任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筹备组组长,不再担任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2013年4月退休。社会兼职:江苏省工业设计协会会长、江苏省足球协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庆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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