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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9-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粮油 公告编号:2013-056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高管持股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管的持股变动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东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1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让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30万股,其中部分股票受让方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本次增持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高管以个人自筹资金增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增持的目的 本次增持公司股票,是公司董事、高管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充满信心所做出的决定,公司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票,可以有效将公司管理人员利益与公司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也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股票前,董事长侯勋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608250股,其余董事、高管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2、本次增持股票前,公司董事长侯勋田先生,董事、高管马恺先生、董事徐季平先生,蒋艺女士,高管徐建飞先生、田岩女士、陈雪平女士已将增持计划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本次增持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购买的公司股票将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管理。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11日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签署日期:2013年9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 以上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东凌粮油实际控制人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赖宁昌先生。 赖宁昌,男,博士。2000 年12 月起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东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董事长;2001 年10 月起任东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现任董事长; 2009年 5 月起任广州植之元油脂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04 年9 月起任广州华南粮食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2 年4 月起任广州汇崃商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7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截止2013年6月 30日,其产权及控制关系图如下: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保证管理团队与股东利益一致。本次减持价格低于二级市场价格,系出于交易额度较大,经向市场相关机构询价,确定交易价格。公司及股东均认定为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倾斜的问题。本次减持符合大宗交易的相关管理规定。 二、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货减持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合计减持不超过8.5%的东凌粮油的股票,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通过大宗交易平台继续减持不超过3.51%的东凌粮油的股票。 三、变动股份的权益受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凌粮油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益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东凌粮油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股份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东凌粮油 13,197.11 万股股份,占东凌粮油总股本的49.47%。 2013年9月1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了东凌粮油的1330万股股份,减持比例为总股本的4.99%,达到了本报告书信息披露要求。 二、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东凌粮油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2013年9月11日)前6 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宜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投资者可在以下地点查阅本报告书和有关备查文件: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室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29楼 电话:020-85506292 联系人:田岩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广州东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13年9月10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广州东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13年9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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