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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9-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长盛双月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303,C类00030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902号文批准,基金部函[2013]657号备案,已于2013年8月22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终止日为2013年9月13日。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长盛双月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盛双月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长盛双月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销售代理机构协商一致,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2013年9月18日。 在募集期间,本基金将继续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系统、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多家销售代理机构公开发售,具体事宜以各销售代理机构的公告和规定为准,欢迎广大投资者到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咨询、认购。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2013年8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的《长盛双月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长盛双月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010-62350088咨询有关详情,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同辉100A份额停复牌的公告 因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3年9月12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长盛同辉份额(代码:160809)、同辉100A份额(代码:150108)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本基金同辉100A份额将于2013年9月13日暂停交易,并将于2013年9月16日10:30恢复交易。其中,长盛同辉份额和同辉100A份额即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长盛同辉深100等权重份额和长盛同辉深100等权重A份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3年9月16日同辉100A份额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3年9月13日同辉100A份额的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同辉100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且折算前(2013年9月12日)的收盘价扣除分级运作期第1年约定应得收益后与2013年9月16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9月1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3日
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同辉100A份额分级运作期第2年约定年收益率的公告 根据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本基金以2013年9月12日为基准日对基金份额进行第一次定期折算,并进入分级运作期第2年(2013年9月13日至2014年9月12日)。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分级运作期第2年同辉100A份额(即基金合同中约定的“长盛同辉深100等权重A份额”,代码150108)的约定年收益率RA为 7.0%。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2666、010-6235008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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