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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9-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特发信息 股票代码:000070 公告编号:2013-027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 2013年9月12日(周四)14:30; 网络投票: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3年9月11日下午15:00至2013年9月12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王宝先生 (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1人,代表股份140,687,112股,占公司总股本271,000,000股的51.9141%。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140, 421,990股,占公司总股本271,000,000股的51.81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65,122股,占公司总股本271,000,000股的0.0978%。 公司董事长,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刘学钧律师、张学聘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46万元,内控审计报酬24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40,427,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8152%;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09%;弃权258,82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184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对《投资管理制度》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第十七条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现有产业扩大再生产的需要,公司总经理有权在主业范围内自主决定对已有产品和服务项目的追加投资,年度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3%,单项(次)不超过300万元(控股及相对控股以上项目的投资项目按总投资额计算,参股的投资项目按权益部分计算)。 总经理应在向董事会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中,向董事会汇报前款投资决策与执行情况。" 修改为"第十七条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现有产业扩大再生产的需要,公司总经理有权在主业范围内自主决定对已有产品和服务项目的追加投资,审批权限为单项(次)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控股及相对控股以上项目的投资项目按总投资额计算,参股的投资项目按权益部分计算)。 总经理应在向董事会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中,向董事会汇报前款投资决策与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40,424,9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8137%;反对248,3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1765%;弃权13,82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98%。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特发信息港二期的议案》 特发信息港二期已被命名为"特发信息科技大厦"。同意投资兴建特发信息科技大厦项目。项目总投资预算为2519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11190万元,项目贷款14000万元。项目2013年9月开工建设,2015年11月30日竣工,建设期两年零3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40,424,9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8137%;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34%;弃权257,32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1829%。 (四)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的议案》 增资光纤公司并投建光纤扩产项目,将特发信息和长飞双方共增资12,000万元,特发信息增资6,120万元,长飞5,880万元,调整为:特发信息单方增资6,120万元,长飞公司放弃进行增资,长飞放弃增资造成的5,880万元的项目资金缺口由光纤公司增加银行贷款解决。该项目具体投资内容不做改变。 重庆特种光缆项目,调减向重庆特种光缆项目投资的金额,调整后该项目总投资金额由12,002万元降为6,210万元,生产规模由年产特种光缆200万芯公里调整为120万芯公里。 表决结果:同意140,429,51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8169%;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47%;弃权251,0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1784%。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业经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刘学钧律师、张学聘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13-028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9月12日,公司收到副总经理王海林先生的辞职报告,王海林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规定,公司同意王海林先生辞去其担任的副总经理职务,辞职报告自2013年9月12日起生效。王海林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不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及董事会对王海林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表示感谢!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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