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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9-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3-039号

转债代码:110016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缪希强先生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向新光硅业提供1.5亿元委托贷款的提案报告》投反对票,认为继续发放委托贷款存在较大风险,具体反对理由详见本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10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9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三个附件的提案报告》:

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数发生变化以及公司章程表述不准确或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等原因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应条款也做了修订。

以上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该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制度>的提案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对《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制度》中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制度》。

该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提案报告》:

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7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3月发行了21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川投转债“),并于2011年9月22日开始转股。2011年9月22日至2012年5月31日,“川投转债”共计41,000.00元转换为公司2,468股股票,增加股本人民币2,468.00元,公司已于2012年8月办理完成注册资本增加的工商变更手续。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9月9日,“川投转债”共计83,665,000元转换为公司9,203,955股股票,增加股本人民币9,203,955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981,867,106元。

该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10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新光硅业提供1.5亿元委托贷款的提案报告》:

从去年6月以来,在川投集团和川投能源的担保支持和资金注入的帮助下,新光硅业得以从去年年末发生的债务危机中获得喘息,资金链得到暂时维持。目前公司及控股股东川投集团正在多方寻求以最好的时机,最佳的方案和最低的成本来解决新光硅业的未来出路问题。

解决即将到期的担保贷款和为寻求新光硅业出路问题创造条件已成当务之急,在无法回避的担保责任及担保物价值能够基本覆盖债务风险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利弊得失、兼顾当前和长远利益,会议同意对新光硅业提供1.5亿元委托贷款,用于归还银行债务、支付银行利息,为新光硅业探索出路创造条件。

公司董事缪希强先生对本提案报告投反对票的理由如下:

(一)继续发放委托贷款风险太大。

(二)继续以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解决新光硅业危机有损川投能源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委托贷款预计风险覆盖率可达100%,委贷风险基本可控。新光硅业获得委贷资金偿还银行债务后,将解除抵押的土地、多晶硅存货和机器设备作为担保物抵押给川投能源,可将川投能源已承担担保责任的4,861.83万元风险敞口予以覆盖,从整体上降低川投能源的债务风险(目前,新光300亩工业土地,参照评估事务所对紧邻该宗地的新购50亩地的的最新评估单价36.87万元/亩测算,预估价值为11,061万元;新光库存多晶硅产品318.35吨,除保留下58.5吨用于以存货抵债外,将其余260吨多晶硅产品用作抵押物,按当前均价11.5万元/吨折算,预计变现价值约为2,990万元;抵押给招商银行的机器设备,设备原值19,070万元,已折旧6,460万元,已减值7,697万元,净值4,913万元,预计变现值983万元。以上担保物预计变现值合计15,034万元)。会议责成经营班子负责在常年法律顾问的协助下,依法依规办结各种资产抵押手续,确保抵押有效、安全,杜绝新的风险发生。

具体实施情况待委托贷款合同签订后,详见公司关于向新光硅业提供1.5亿元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此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标准,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对本提案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新光硅业目前仍然处于停产状态,且银行对多晶硅行业贷款未有松动迹象,从今年8月起,新光硅业的银行债务将陆续到期,资金缺口巨大,川投能源本次向新光硅业提供1.5亿元委托贷款,一方面考虑到国家对多晶硅宏观政策转暖,另一方便考虑到本次委托贷款预计风险覆盖率可达100%,委贷风险基本可控。其三有利于缓解新光硅业的债务危机,为寻找新光硅业最终出路赢得时间和创造条件。

在无法回避的担保责任及担保物价值能够基本覆盖债务风险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利弊得失、兼顾当前和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川投能源对新光硅业提供1.5亿元委托贷款。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报告》:

公司拟于2013年9月29日上午10:00时在四川省成都小南街23号川投大厦160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三个附件的提案报告》、《关于修订<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制度>的提案报告》和《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13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3-040号

转债代码:110016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二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10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9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三个附件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附件进行了相关修订,监事会认为:

本次对《公司章程》及三个附件的修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对章程及三个附件的修订。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制度>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的公司章程,本次董事会一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制度》的提案报告,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制度》的修订是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基础上做出的相应修改,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修订。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提案报告》,监事会认为:

公司发行可转债通过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由于可转债转股原因引起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增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新光硅业提供1.5亿元委托贷款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新光硅业提供1.5亿元委托贷款的提案报告》,经对相关材料进行审阅,监事会认为:

从去年6月新光硅业资金陷入困境以来,在川投集团和公司的担保支持和资金注入的帮助下,新光硅业得以从去年年末发生的债务危机中获得喘息,资金链得到暂时维持。但是由于新光硅业仍然处于停产状态,目前面临9月底前有银行贷款到期、支付贷款利息、支付日常运转费用等资金缺口,且银行对多晶硅行业的贷款未有松动迹象,基于宏观政策转暖、新光硅业自身尚有一定优势、本次委托贷款预计风险覆盖率可达100%,委贷风险基本可控等因素考虑,公司为新光硅业提供1.5亿元委托贷款可以解决即将到期的担保贷款和应付新光硅业当前的生存的燃眉之急。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提供委托贷款并不能彻底解决新光硅业的问题,要彻底解决新光的出路问题,必须要多方寻求解决方式、寻找最好时机、选择最佳方案和利用最低成本。公司经营班子应尽快研究新光硅业的出路问题,做好可研报告作为决策依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9月13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3-041号

转债代码:110016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9月29日上午10:00

●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24日

●不提供网络投票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报告》,决定于2013年9月29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2013年9月29日上午10:00

(三)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不提供网络投票

(四)会议地点:成都市小南街23号川投大厦16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三个附件的提案报告;

2.关于修订《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制度》的提案报告;

3.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提案报告。

以上提案报告已经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3年9月13号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9月24日15: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会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参会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参会的,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参会回执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参会回执原件(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小南街23号6楼川投能源证券事务管理部。

3.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4.登记时间:2013年9月26日、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要确保公司最迟于2013年9月27日收到。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龚 圆 黄 希

电话:028-86098652;86098649

传真:86098649

邮编:610015

六、备查文件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备查文件存放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

特此公告。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股东会回执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13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年 月 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三个附件的提案报告   
2关于修订《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制度》的提案报告   
3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提案报告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股东会回执

本人/本单位作为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登记参加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联系电话:

股东账户号码: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股):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公章):

201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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