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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9-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3-056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12日10:0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圳美公常路北侧雅盛科技工业园厂房B栋公司六楼多功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志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7,492,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0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7,49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7,49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7,49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 《关于提名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7,49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的王彩章律师、和邈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3-057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4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9月12日在公司六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刘旺新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李志江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将使用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8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3-059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4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9月12日在公司六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孙蓉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本次会议由监事黄琪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李建中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3-058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3年9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8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73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2,200万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264,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9,195,052.9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2月9日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2]第0102001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止2013年9月4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9,058.46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全部投向新型高光效贴片式LED生产建设项目、LED绿色节能照明灯具生产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9,107.01万元,其中:新型高光效贴片式LED生产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095.64万元;LED绿色节能照明灯具生产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595.34万元;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16.03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4,974.40万元(含利息)。截止2013年9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2013年9月4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058.46万元(含利息)。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预计在未来8个月内仍有部分资金闲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使用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8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按现行8个月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约可节省利息支出240万元。 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未进行风险投资,且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公司本次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并保证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且前次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前提下,使用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3、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使用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8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且前次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前提下,且在履行必要程序后,使用6,000万元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法合规,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之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之情形,不会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之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8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使用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且前次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至募集专项账户的前提下,使用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本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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