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赤天化 编号:临2013-32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9-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9月12日上午在赤水市公司生产地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大会实到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275,321,269股,占公司2013年9月5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950,392,526股)的28.9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俊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天一致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贾平先生、贾明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经律师现场见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大会以3,282,059股赞成(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经天一致和律师事务所贾平、贾明律师现场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贾平、贾明律师出具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并同意将该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文件备查或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原件。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