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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9-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3-041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9月12日在浙江省富阳市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金国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加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原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修改为: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修改后章程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二、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孙锋峰先生、孙金国先生、倪永华先生、何烽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提名方铭先生、邹峻先生、吴伟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方铭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孙锋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选举孙金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选举倪永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选举何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选举方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选举邹峻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选举吴伟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关于提名方铭、邹峻、吴伟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事宜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以上候选董事简历请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拟定于2013年9月30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12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锋峰先生的简历: 1981年2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曾就读于加拿大University of New Brunswick,浙商理事会主席团主席、浙商杰出少帅。2003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国际市场开发主管、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孙锋峰先生持有公司16.25%的股份。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孙锋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孙金国先生和孙利群女士之子。 孙金国先生的简历: 1953年9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清华大学总裁班结业,中共党员,富阳市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浙江省汽车工业协会副理事长,曾荣获“杭州市乡镇企业系统优秀厂长”、2013年获“杭州市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于1974年至1979年在部队服役,1980年至1994年任富阳龙门公社农机修配厂厂长,1995年任飞轮厂厂长,1996年至2007年任富阳金固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金固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孙金国先生持有公司18.75%的股份。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孙金国先生及其夫人孙利群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倪永华先生的简历: 1974年2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财务专业,清华大学总裁高级研修班结业。1996年至1999年就职于杭州汪氏皮革公司,任财务经理。2000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财务部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负责财务工作),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倪永华先生持有公司0.556%的股份。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倪永华先生与公司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烽先生的简历: 1973年12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复旦大学,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历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等,现任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何烽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何烽先生与公司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方铭先生的简历: 1968年2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自2004年5月至今任浙江同方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董事长,现担任晋亿实业(601002)、露笑科技(002617)、金固股份(002488)、千足珍珠(002173)独立董事。 方铭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方铭先生与公司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铭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邹峻先生的简历: 1971年3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政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本科,英国伦敦大学访问学者,浙江大学EMBA,一级律师。历任伦敦富肯律师事务所外国顾问律师,丹敦浩国际律师事务所香港事务所外国顾问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凯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浙江省律师协会WTO与反倾销专业委员会主任、浙江工业大学客座教授等,现担任金固股份(002488)、万马电缆(002276)独立董事。 邹峻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邹峻先生与公司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邹峻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吴伟明先生的简历: 1961年3月生,男,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汽车专业本科毕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东风杭州汽车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兼党委书记、杭州市汽车工业协会理事长。获得中国机械工业科技专家、东风汽车公司有突出贡献专家、东风青年人才、杭州市劳动模范等称号。入选1999年度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于2006年培养期届满。工作期间修完了天津大学工商管理研究生课程,参加了浙江大学现代企业家经理高级研修班学习并获中国职业经理人执业资格(高级)证书,参加了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培训获证。主持开发设计的产品项目多次获得中国汽车工业(省级)、东风汽车公司(市级)的科技进步奖。现为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专职教师,兼任杭州市汽车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300100)独立董事、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独立董事。 吴伟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吴伟明先生与公司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伟明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3-042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9月12日在浙江省富阳市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章剑飞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监事会决定进行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陆本银先生、许晓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陆本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选举许晓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最近二年内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9月12日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陆本银先生简历: 1962年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85年至1993年就职于三山机动车钢圈厂,任生产厂长。1995年4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生产车间主任、生产部长、金桥厂区大钢圈负责人,2010年至今任金桥厂区生产主管、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陆本银先生持有公司0.125%的股份。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陆本银先生与公司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许晓飞先生简历: 1981年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专业。2001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技术部技术员、生产车间主任、新桥厂区生产主管,现任经营管理部部长。 许晓飞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许晓飞先生与公司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3-043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9月30日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会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时间:2013年9月30日下午13点30分 2、 会议地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浙江省富阳市公园西路1181号 3、 会议召集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 出席对象: (1)2013年9月25日深圳证券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说明:(1)第一项议案须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对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分别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独立董事人数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独立董事或者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3年9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2)登记地点及联系人: 登记地点:浙江富阳市公园西路1181号,公司所在地 联系人:倪永华 电 话:0571-63133920 传 真:0571-63102488 (3)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本人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12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2013年9月30日召开的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说明: 1.请在议案一、四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在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中填写股票数,若就某表决事项下未予填写、重复填写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的表决票,视为就该表决事项予以“弃权”。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单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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