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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海派西餐 2013-09-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陈思进
【三思而论】 创立一个品牌犹如打江山,是能力的表现,而守住一个品牌,比创立品牌更难。
小的时候,我经常随外公外婆去上海的“天鹅阁西菜社”,就在离我家不远的淮海中路和东湖路口,与“德大”和“红房子”齐名,是上海西餐业的“三驾马车”。 “天鹅阁”是意式餐厅,外婆喜欢那里小巧玲珑的环境,上下两层之间,由盘旋而上的木梯连接着,那条木梯十分狭窄,店堂内完全是外国乡村的模样,墙壁上装嵌着原色的木板,一幅幅外国小镇和乡村风景画悬在墙上,原色的木板餐桌,原色的木板椅子,非常简单明了,要说有什么点缀的话,就只有餐桌上的鲜花了。“天鹅阁”颇有“螺蛳壳里做道场”(上海俗谚,形容尽管地方小也能做大事的意思)的意境。 我是个天生的“肉菩萨”(上海话,意为爱吃肉),而选料和制作讲究是“天鹅阁”的特色,所以每次坐进“天鹅阁”,除了葡国鸡就是意式焖牛肉。而相比葡国鸡,意式焖牛肉更合我意。 听掌厨的介绍说,这道风味十足的菜是选用牛腿肉,中间夹几头大蒜,烹饪时先将牛肉的四个面煎黄,把芹菜、胡罗卜和洋葱炒熟后再与整块牛肉放在一起焖,吃起来外面香酥,里面嫩糯,我百吃不厌!我对西餐的喜爱也由此而来。 不过,有一样西方食物——热狗(Hot dog),我这辈子都不想再碰了。因为二十多年前刚到美国的那头三个月,我必须找妥住的地方,要注册读书,又要尽快找兼职,根本没心思煮饭。而且因为经济拮据,我每天只能花1.5美元买两个热狗当午饭,晚上再吃一个热狗,就这样天天如此连吃了三个月,直到太太小玲来美国。 我在美国第一顿像样的饭,是炒西芹和蒸蛋花汤,外带两碗香喷喷的白米饭。我当时的吃相,可用狼吞虎咽来形容。我对小玲说:“以后千万别跟我提热狗,一提热狗我就想吐。” 说这话或许有点夸张,可我当时确实是吃热狗“吃伤”了,心想这热狗是谁发明的。其实所谓的热狗,就是在面包中间剌一刀夹一根肉肠,然后在肉肠上撒些芥末、辣酱和各种酱菜。传说发明热狗的是美国人,他叫哈里史蒂文斯,是个体育特许厂商。 每到冬天,史蒂文斯的食品车就会停在纽约马球馆附近,为前来观看马球的观众出售德国香肠夹面包。他自称这是自己独创的“腊肠三明治”(Dachshund Sandwiches),生意特别好。但是纽约邮报的一位漫画家,在完成了史蒂文斯的漫画时,因不会拼写Dachshund(腊肠),便索性按照发音把“Dachshund”写成了“Hot Dog”,于是热狗很快便流行了起来。 我想史蒂文斯发明的热狗,可能是参考了三明治的做法。而论起三明治,那也是很有来历的。据考证,三明治是英国的三明治伯爵约翰蒙塔古发明的。 蒙塔古是英国的军事家和政治家,非常喜爱赌博。为了避免赌兴正浓时中途被干扰,他吩咐仆人在两片面包之间放一片肉,便可以一手拿三明治,一手继续赌博。要是他活在250年后的拉斯维加斯,会发明什么样的赌具呢?想象一下吧。 由此可见,食物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可谓“饮食男女”。而“天鹅阁”对于我来说,不仅仅是享受美食的地方,更记录了我那童年的美好记忆。然而颇为遗憾的是,上次回国想再一次光临“天鹅阁”时,她却已经不复存在了。 创立一个品牌犹如打江山,是能力的表现,而守住一个品牌,比创立品牌更难,那简直就是一门艺术了,更要付出相当的努力。 (作者系加拿大皇家银行风险管理顾问)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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