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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9-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增加财达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3年9月16日起,本公司将增加财达证券为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基金、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基金、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基金、易方达平稳增长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混合型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混合型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翔股票型基金、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基金、易方达资源行业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基金、易方达科讯股票型基金、易方达沪深300量化增强基金、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基金、易方达纯债债券型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基金、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基金、易方达黄金主题基金(LOF)、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基金基础份额、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基金(LOF)的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基金、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基金和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基金处于封闭期,暂未开通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财达证券 注册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4楼 办公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4楼 法定代表人: 翟建强 联系人: 马辉 电话:0311-66006342 传真:0311-66006334 客服电话:400-612-8888 公司网站: www.s10000.com 财达证券通过其销售网点和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6日
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中秋节 前一个工作日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9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及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2013年9月19日(星期四)至9月21日(星期六)为节假日休市,9月22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9月23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决定从2013年9月18日起暂停本基金的申购业务,本基金赎回业务仍照常办理。 (2)2013年9月23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申购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中秋假期带来不便。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6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 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9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8月23日生效,本基金仅在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月度对应日,即每个月的23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转换转入,2013年的本基金申购及转换转入开放日为2013年9月23日、2013年10月23日、2013年11月25日、2013年12月23日,以此类推,基金管理人将不再另行公告;本基金在每个工作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和转换转出;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经提前公告,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增加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及转换转入的开放日。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或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基金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群体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3.2.1前端收费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见下表:
(2)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3)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调整后的申购费率在《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关于参加销售机构各种电子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说明: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本基金申购的优惠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或转换不得少于100份(如该帐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1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余额不足1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1)本基金赎回费率见下表: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调整后的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5.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G)+F]/E H=B×C×D J=[B×C×(1-D)/(1+G)]×G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和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H为转出基金赎回费;J 为申购补差费。 (2)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注: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特定投资群体基金份额的申购费,以除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费为比较标准)。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按照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本基金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具体转换费率举例 1)当本基金为转出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转入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0-29(含)天,赎回费率为0.75%; 持有期限30(含)-364(含)天,赎回费率为0.10%; 持有期限365(含)-729(含)天,赎回费率为0.08%; 持有期限730(含)-1094(含)天,赎回费率为0.06%; 持有期限1095天及以上,赎回费率为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i对于直销中心的特定投资群体: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8%;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2%;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98%;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ii对于其他投资者: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1.00%;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80%;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1.20%;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98%;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注:对于转换金额为500万(含)-1000万元的情况,鉴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每笔固定金额1000元,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为1.00%,本着有利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在计算申购补差费率时按0.02%扣减(即申购补差费率为1.00%-0.02%=0.98%),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2)当本基金为转入基金,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为转出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0-29(含)天,赎回费率为0.75%; 持有期限30(含)-364(含)天,赎回费率为0.10%; 持有期限365(含)-729(含)天,赎回费率为0.05%; 持有期限730(含)天以上,赎回费率为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i对于直销中心的特定投资群体: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2%;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4%;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ii对于其他投资者: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20%;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40%;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注:对于转换金额为500万(含)-1000万元的情况,鉴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为每笔固定金额1000元,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0.02%,本着有利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在计算申购补差费率时按0.02%扣减(即申购补差费率为0.02%-0.02%=0),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3)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进行本基金和本公司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的转换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销售机构可对每笔转换申请向投资者收取不高于10元的业务代理费,具体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本基金和本公司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的转换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4)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法举例 假设某持有人持有本基金10,000份,持有100天,现欲转换为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出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转入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元,则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1%,申购补差费率为1.00%。转换份额计算如下: 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请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00=11,0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1,000.00×0.1%=11.00元 申购补差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11,000.00-11.00)×1.0%÷(1+1.0%)=108.80元 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11.00+108.80=119.80元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转换费=11,000.00-119.80=10880.20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10880.20÷1.020=10666.86份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可转换基金 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科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资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和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办理本基金与易方达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本基金每类基金份额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100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某类基金余额不足1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类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余额不足1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7)单个开放日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与净转出申请(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除另有公告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9)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10)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其中转入本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4)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5)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转换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受理投资者的转换申请。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5)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F 法定代表人:叶俊英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温海萍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F 邮政编码:510620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0-85102506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0号B座8层 邮政编码:100033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10-63213377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706-2708室 邮政编码:200121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1-50476668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客户服务传真:020-387988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 浦发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高天、杨文川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传真:021-63604199 网址:www.spdb.com.cn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根据《基金合同》和《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及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2)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或转换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申购、赎回和转换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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