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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9-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12 证券简称:三变科技 2013-030(临)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1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手机短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9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浙江三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变集团")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包含年初至公告日已发生的金额),期限为半年,借款利率以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卢旭日先生和羊静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涉及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9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002112 证券简称:三变科技 2013-031(临)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开展业务需要,充实公司流动资金,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浙江三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变集团")借款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包含年初至公告日已发生的金额),在不超过3000万元的总额度内循环使用,用于流动资金周转或偿还银行借款,期限为半年,借款利率以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在借款总额范围内的借款事项、借款时间、金额和用途将依据公司实际需要具体进行办理。在上述3000万元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借款的具体事宜。 鉴于三变集团持有公司20.26%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卢旭日先生和羊静女士同时在三变集团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3年9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涉及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三变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000万元; 成立时间:1997年6月;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变压器,电机,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制造;工程安装,技术咨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向控股股东三变集团借款。借款期限为半年,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包含年初至公告日已发生的金额),在此期限和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每笔借款利率以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三变集团借款主要是为了充实公司的流动资金,降低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开展业务的需要。本次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资金成本、提高公司的生产经营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三变集团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10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4%。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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