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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13-040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9-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2、会议时间:2013年9月17日上午10:00 开始。 3、股权登记日:2013 年9月9日。 4、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其股东代理人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5,686,800.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0%。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止2013年6月30日)》; 表决结果:同意145,686,8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春兴精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9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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