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临 2013-020 债券代码:122219 债券简称:12榕泰债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9-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9月9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3 年9月17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 本公司的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杨宝生先生主持,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签订20万吨/年油浆综合利用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拟投资建设20万/年吨油浆综合利用项目(详细内容请参阅2012年11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油浆综合利用项目的意向协议书》的公告)的进程,同意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北京中石大乾泰超临界萃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北京中石大新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1、名称:20万吨/年油浆综合利用项目(下称"项目")。 2、简介:该项目采用超临界萃取方法和梯级分离新工艺,对催化油浆进行加工抽提,生产超高功率碳电极新材料,实现对催化油浆的综合利用,该项目所应用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合作方式 甲方总体负责项目运作,包括项目建设和资金以及建成后的经营运作,甲方以全资子公司的形式运作该项目;乙方提供技术服务,丙方协助乙方进行技术攻关,协助甲方(项目公司)选择适合本工艺的油浆并负责促成与原料供应商签订油浆供货合同,保证项目建成投产后所需原材料的供应。 (三)项目履行地 项目运作、建设地点为广东省揭阳市。 合同还明确约定了技术使用(服务)费的支付及项目利润分成、乙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要求和后续研发技术的权属、各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内容。 二、通过《关于转让北京中石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本公司于2010年12月3日与北京中石大新元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大学校办企业)、北京金惠友创业投资管理中心、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创业服务中心共同出资设立北京中石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中石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根据约定本公司以货币认缴出资1800万元,持股比例30%,北京中石大新元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大学校办企业)以位于中关村科技园内的20亩土地和无形资产作价2100万元认缴出资,持股比例35%,北京金惠友创业投资管理中心以货币认缴出资1500万元,持股比例25%,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创业服务中心以无形资产作价600万元认缴出资,持股比例10%。 北京中石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设立时实缴资本为人民币1200万元。其中本公司实缴出资1000万元,北京金惠友创业投资管理中心实缴出资200万元。 鉴于该公司成立后北京中石大新元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大学校办企业)及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创业服务中心都未能将其土地及无形资产评估入股,因此北京中石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定减按实际出资1200万元作为公司注册资本,减资后本公司持股比例为83.33%,北京金惠友创业投资管理中心16.67%。 北京中石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科目 2012年度 2013年8月份 (已审计,单位:元) (未经审计,单位:元) 总资产 10,131,904.74 10,117,512.74 资产净额 9,099,060.76 8,689,643.08 营业收入 1,014,504.86 142,573.60 净利润 -1,386,553.99 -394,359.15 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运营的有机结合,强化中国石油大学在合资公司的科研核心位置,北京中石大新元投资有限公司成为北京中石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将所持北京中石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83.33%股份中的42.5%按原价510万元转让给北京中石大新元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大学校办企业)。转让完成后公司在北京中石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变为40.83%。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7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