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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9-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3-057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概述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资金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理财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三个月以内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涉及的投资品种。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5个月内有效。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3年9月1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2.00亿元,购买一款理财产品。现就相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二、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 1、产品名称:人民币“按期开放”(代码CNYAQKF) 2、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3、本金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理财期限:13天 5、预期年化收益率:3.50 % 6、产品收益起始日:2013年9月17日 7、产品到期日:2013年9月30日 8、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两亿元整(RMB20,000万元) 9、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无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前十二个月内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3年5月6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合计2.00亿元,购买人民币“按期开放”(代码CNYAQKFPT)理财产品 (详情请见公司2013年5月7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2013-030《关于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该项理财产品已到期。 2、公司于2013年5月16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合计3.00亿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对公“保收益型T计划”理财产品(详情请见公司2013年5月17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2013-032《关于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该项理财产品已到期。 3、公司于2013年6月4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合计2.00亿元,购买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代码CNYAQKFPT)理财产品(详情请见公司2013年6月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2013-039《关于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该项理财产品已到期。 4、公司于2013年6月24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合计1.60亿元,购买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代码CNYAQKF)理财产品(详情请见公司2013年6月24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2013-044《关于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该项理财产品已到期。 5、公司于2013年9月6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3亿元,购买交通银行人民币“蕴通财富·日增利91天”(2171130038)理财产品(详见公司2103年9月1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号为2013-056《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进展公告》)。该产品到期日为2013年12月10日。 四、备查文件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3-058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3年9月17日收到公司监事李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鹏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鹏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李鹏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公司监事会对李鹏先生在担任监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3-059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9月6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63,472,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9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9月2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9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9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周山路10号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 咨询电话:0379-64326068 咨询联系人:叶华 传真电话:0379-64326068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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