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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9-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13-062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9月18日10:00

  4、会议召开地点:海宁市许村镇建设路118号宏达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国甫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7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80,030,5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换届改选的议案》

  (1)选举沈国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0,030,557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李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0,030,557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选举马月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0,030,557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选举朱海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0,030,557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选举毛志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0,030,557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选举胡郎秋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0,030,557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换届改选的议案》

  (1)选举张敏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0,030,557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陈思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0,030,557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选举杨兆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0,030,557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1)选举张建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80,030,557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陆维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80,030,557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委派马恺、袁金瑞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13-063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9月10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2013年9月18日上午十一点,在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建设路1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位,实到董事9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沈国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李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2013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17日。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杨兆华(主任委员)、张敏华、毛志林三位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张敏华(主任委员)、陈思平、胡郎秋三位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陈思平(主任委员)、杨兆华、朱海东三位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沈国甫(主任委员)、李宏、马月娟、杨兆华、陈思平五位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以上人员任期均为自2013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18日。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马月娟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2013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17日。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顾伟锋先生、许建舟先生、潘建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2013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17日。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朱海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2013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17日。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汪婵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2013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17日。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马玉峰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2013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17日。

  附件1:相关人员简历

  备查文件:

  一、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18日

  附件1:

  相关人员简历

  1、沈国甫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56年9月,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1975年参加工作,曾在海宁市许村中学任教,1985年起任海宁许村经编厂厂长,1997年改制设立浙江宏达经编有限公司后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年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后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先后当选为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副会长、浙江省经编行业协会会长、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长、浙江省民办学校协会副会长、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联合会执行会长、嘉兴市总商会副会长、海宁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海宁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嘉兴市第四次、第五次党代会代表,嘉兴市六届人大代表,海宁市十三届、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曾被评为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家、全国纺织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全国纺织工业劳动模范、中国民营企业峰会自主创新优秀企业家、中国纺织品牌文化建设杰出人物、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浙江省"绿叶奖"、第六届浙江省优秀创业企业家、浙江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浙商新锐企业家。

  现持有公司37,759,236股股票。沈国甫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沈国甫先生兼任嘉兴市宏达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宁中国家纺城纺织原料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宁中国家纺装饰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宁宏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威尔德医疗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李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1年8月,本科学历,华东地质学院放射性地球物理专业。1983年8月至1988年10月于核工业部二八零研究所工作,1988年11月至1995年12月于四川绵阳电子仪器厂任车间主任,1996年1月至2007年7月任深圳市威尔德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10年7月任深圳市威尔德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威尔德医疗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乾景基因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乾景立康基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9月起担任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长至今。

  现持有公司10,818,800股股票。李宏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马月娟女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5年4月,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1981年参加工作,曾任海宁许村经编厂出纳,浙江宏达经编实业公司生产部经理、浙江宏达经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先后当选为海宁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海宁市妇联执委。嘉兴市第四、五届人大代表。曾被评为浙江省"三八"红旗手、海宁市"十佳巾帼"标兵、海宁市"优秀女企业家"。嘉兴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现为海宁市政协委员。

  现持有公司3,063,916股股票。马月娟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最近五年马月娟女士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顾伟锋先生: 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8年11月,大专学历。曾任本公司机修班长、车间主任、生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3年5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持有本公司900,000股股票。

  顾伟锋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最近五年顾伟锋先生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许建舟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9年9月,大专学历。1988年9月至1990年12月任海新纺织有限公司设备部职员,1991年1月至1993年5月任许村经编厂销售员,1993年6月至2000年5月任浙江宏达经编有限公司销售员,2000年6月至2010年8月任浙江宏达经编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2010年9月至2011年9月任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2011年10月-2013年4月起任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年5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现持有本公司323,386股股票。许建舟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最近五年许建舟先生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潘建华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0年6 月,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1981年8月至1984年11月任海宁县北沟煤矿技术员,1984年11月至2003年5月任海宁(县)市工业局、人事工资科科员、副科长、科长;同期任海宁市工业局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局长;2003年5月至2005年3月任海宁市经济贸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安监局长;2005年3月至2009年7月任海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2009年7月至2013年5月任任海宁市人大城建农经工委主任,第十三、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机关党组成员;2013年6月加入本公司任副总经理,2013年8月起,兼任兼任海宁八方物流有限公司(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参股)董事、副董事长。

  潘建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7、朱海东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2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2年1月起供职于华立集团有限公司、华立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2月起担任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会计机构负责人。2010年3月起任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9月起至今任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1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年1月至今,兼任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朱海东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8、汪婵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9年8月,汉族,经济师,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1月至2011年4月任浙江西屋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助理事业发展师、企划部部长。2011年4月至今任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企管(人力资源)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9、马玉峰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11月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7月至2011年6月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1年7月至2011年8月任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副经理。2011年9月至今任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13-064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10日通过书面方式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13年9月18日在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建设路1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张建福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张建福先生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2013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17日。

  备查文件: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9月18日

  附:张建福先生简历

  张建福先生,中国籍,汉族,生于1963年2 月,中共党员,大专学历。 1985年8月起先后担任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技术部经理。2001年8月至2007年8月,任公司监事。2007年8月至2010年9月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2013年8月起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技术中心经理。

  张建福先生持有公司1,305,262股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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