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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3—58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3-09-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3年9月1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3-5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公司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27日14:4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9月26日--2013年9月2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9月27日9:30至11:30, 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9月26日15:00至2013年9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9月17日(周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11项提案已于2013年9月1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第2项提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需逐项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第2-9项提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2、3、6、7、9项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周昆山先生回避表决。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信息大厦第7层 (三)登记时间:2013年9月25日9:00至2013年9月25日17: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9月27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0701;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各议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在“委托股数” 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9月26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3年9月2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5608098 联系传真:0592-602139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信息大厦第7层 邮编:361006 联系人:林慧婷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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