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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9-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3027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9月18日9时30分 2、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19号仁和大厦24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晓毅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13人,代表所持股份总计189,977,0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3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销售商品房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038,250股同意,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控")系该关联事项的关联股东,合肥国控现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85,316,118股,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合肥国控提名的本公司董事王晓毅先生、张金生先生、田峰先生现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为622,692股,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该议案经2013年8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文详见2013年8月2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销售商品房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2、《关于提名陈奇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89,977,060股同意,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陈奇梅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同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经2013年8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文详见2013年8月2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赵惠芳女士、潘立生先生、孔令刚先生、於恒强先生发表《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销售商品房的独立意见》和《关于任免董事的独立意见》。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合肥城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3028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通知于2013年9月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9月18日13时在公司二十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王晓毅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详见2013年9月2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3029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公司2013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意见,同意聘任陈奇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结束之日止。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陈奇梅先生简历 陈奇梅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城市规划师。历任合肥市城市改造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设计室副主任、主任,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奇梅先生曾参加或主持过数十项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是国家住宅试点小区建设金牌奖--琥珀山庄南村的主要建筑设计人和综合课题的研究人,获建设部优秀建筑设计和科技进步一等奖。陈奇梅先生与公司其他董监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奇梅先生本人持有本公司股票125,0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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