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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3-45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2013-09-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9月23日开市起复牌。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5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3年8月5日开市时起停牌。2013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于2013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公告》,公司股票于2013年9月3日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3年8月12日、19日、26日,9月2日、9日、16日分别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规模,加强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竞争优势,公司筹划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100%的股权。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为推进重组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公司股票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停牌之日起,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与交易对方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和论证。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师、评估师、律师等中介机构,积极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评估、审计等工作。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停牌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公告,认真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本次重组事项的原因 为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与交易对方进行了充分沟通,鉴于交易双方对个别重大核心条款无法达成一致,公司在综合考虑收购成本、收购风险等因素的基础上,从保护公司利益、全体股东利益以及维护市场稳定出发,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在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对于本次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给各位投资者造成不便之处深表歉意。 五、股票复牌安排 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9月23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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