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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2013-040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9-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9月23日上午10:00,召开地点为湖北省公安县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9月23日上午9:30-11:30及下午13:00-15:00。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情况:
(三)大会主持情况及合规性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朱弟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8人,董事杨汉刚、徐海根、毛传金、尹光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公司监事5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杰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李本林、韩平、段和平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第2项议案事项1到事项11、第3、4、8项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关联交易,控股股东荆州市科达商贸投资有限公司及持有公司股票的关联董事朱弟雄、王政、周新林、杨克华、陈杰、杨宏林、其他关联人张启爽、邹勇、苏忠全、刘莲春、许平、高家菊、刘先平、潘文富、吴昌凤、林先金共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18543099股,在对这几项议案表决时予以了回避。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2项议案的事项1到事项1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答邦彪、彭磊律师到会做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凯乐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凯乐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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