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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9-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3-053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9月23日上午10:3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因公外出,副董事长仪垂林先生主持了会议。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张宇坤、周易宇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其余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其余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其中议案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应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张宇坤、周易宇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2、宏图高科公司章程(2013年9月) 3、宏图高科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3制定)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3-054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2013年9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3]CP318号),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6亿元人民币,自该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 2013 年9月23日,公司完成了2013 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本期融资券发行额为6亿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6.6%,期限为365天,单位面值100元人民币,起息日2013年9月23日,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置换银行贷款。本次短融券发行有利于改善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本期融资券由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本期融资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总额为12亿元人民币。 公司本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文件可登录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查询。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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